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7月9日我镇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13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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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尤溪县洋中镇洋中村湖头33号
邮 编:365106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意见 |
建设单位或者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1 |
钢模板(建筑)加工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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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洋中镇洋中村宝亭洋3幢1层 |
三明豪通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高科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年产1200吨钢模板(具体地理位置和工程内容详见《报告表》) |
1.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打磨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建一套二级污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后排放。 2.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调漆工序和喷漆拟在密闭调漆房内操作,挥发的有机废气经引风机引至过滤棉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3.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落实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4.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在钢模板过程中废弃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回收的粉尘等属于一般性固废,经收集出售回收企业综合利用。项目吸收废气后的废活性炭(HW49)和漆渣(HW12)、废过滤棉(HW49)经收集后临时贮存在厂区内的危废贮存间,并定期送往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 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项目环境信息应定期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应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6. 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
无 |
无 |
2 |
(建筑)钢模板加工建设项目 |
尤溪县洋中镇洋中村宝亭洋3幢1层 |
福建广聚源工贸有限公司 |
高科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年产6000吨钢模板(具体地理位置和工程内容详见《报告表》) |
1.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打磨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建一套二级污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后排放。 2.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调漆工序和喷漆拟在密闭调漆房内操作,挥发的有机废气经引风机引至过滤棉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3.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落实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4.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在钢模板过程中废弃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回收的粉尘等属于一般性固废,经收集出售回收企业综合利用。项目吸收废气后的废活性炭(HW49)和漆渣(HW12)、废过滤棉(HW49)经收集后临时贮存在厂区内的危废贮存间,并定期送往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 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项目环境信息应定期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应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6. 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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