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尤溪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监督举报方式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各燃气企业,广大市民群众:
为进一步推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燃气安全问题,严厉打击燃气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向社会公布我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监督举报方式和联系电话,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举报内容
1.燃气管道被第三方施工破坏等问题。
2.燃气企业无证经营、违规供气等行为。
3.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
4.燃气使用场所(尤其是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安全装置。
5.瓶装液化石油气“黑气”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人非法从事瓶装燃气的经营、充装、储存、运输、销售活动(“黑窝点”、“黑送气工”);使用或提供非法制造、报废、改装、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的气瓶(“黑气瓶”);非法跨区域经营;燃气企业向无证经营者供气,或未落实气瓶溯源、实名销售等安全管理制度;其他非法经营、运输、储存“黑气”的线索。
6.燃气领域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作风和腐败问题。
7.其他涉及燃气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598-6329752
电子邮箱:6330966@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尤溪县闽中经贸大厦3层313尤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服务中心(邮编:365100)
三、相关要求
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并提供具体线索、时间、地点、人员等信息,我们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共同守护我县燃气安全防线。
特此通知
尤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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