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设立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库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福建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综合评价规则(试行)》(闽财购函〔2022〕15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闽财购函〔2018〕8号)等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局拟重新设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具体方案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建立采购代理机构库,旨在遴选专业能力强、服务质量优、信誉良好的采购代理机构,为我局各类物资、服务及工程项目采购提供代理服务。入库机构将有机会承接我局在一定期限内的各类采购项目代理业务。
二、基本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及政府采购代理资质,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社会代理机构;
(二)在三明市三元区、沙县区或尤溪县等区域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及以上。
(四)拥有不少于6名熟悉政府采购业务的专职人员,具备编制采购文件、组织采购活动的专业能力;
(五)资信状况良好,近3年未发生违规违法行为,未受过行政监督部门处罚;
(六)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自觉公正履行职责;
(七)2023年1月1日以来,代理并发布尤溪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项目不少于10个,其中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不少于1个。
三、代理服务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代理费用标准
1.参照《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按中标金额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再下浮20%计取代理费用。
2.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分段招标、分多个采购包,按各标段、各采购包中标金额分别计取代理服务费。
3.单次采购或单标段或单个采购包按计取规则,代理费用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代理费用。
4.采购失败,不支付代理服务费。
(二)支付方式
代理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三)其他
1.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示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开收费情况,包括具体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等。
2.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支付。
3.采购项目产生处理异议或投诉案件,代理机构配合有关部门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则由代理机构承担。
四、入选程序
按照入库的B类代理机构不少于A类代理机构原则,成立评审小组对代理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分类审核。
1.经审核资格,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报名数量不足3家,通过延长公告时间直至补足。
2.经审核资格,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报名数量不超过25家的,全部予以入库。
3.经审核资格,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报名数量超过25家的,按照评分细则(附件3)得分顺序,结合代理机构等级构成要求入库。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入库。
4.邀请入库的代理机构由局班子会议研究确定。
五、动态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将对代理机构库实行动态管理与考核,对出现违规行为、服务质量不达标或信用恶化的机构,及时清退。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入库资格: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代理服务的;
(二)等级降为C级的;
(三)2次被采购项目经办股站室差评或投诉的;
(四)申请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五)营业执照未通过有关部门审查的;
(六)受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七)违规编制政府采购文件、非法干涉政府采购活动及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的;
(八)未达到服务承诺要求的。
本次建立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有效期1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系统建库时间为起始日期),运行期间若代理机构库不足3家时,重新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
六、递交材料
1.资格证明材料
(一)提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入库申请表(见附件2);
(二)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招标代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截图佐证。
(三)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等级证明材料;
(四)提供专职人员名单(格式自拟,明确业务负责人)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不包含公告发布当月,不少于6人,且承诺从事政府采购工作不少于2年(格式自拟));
(五)提供三明市三元区、沙县区或尤溪县等区域办公场所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材料;
(六)提供承诺函(见附件3);
(七)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代理尤溪县机关事业单位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的网站发布截图并注明网址(不少于10个,其中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不少于1个),并附代理合同文本复印件。
(八)代理机构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无相关不良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佐证。
2、评分证明材料
对照评分细则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及评分证明材料合并提交一式1份,须加盖公章、装订、密封。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接收材料截止时间
2025年9月30日下午6:00之前现场递交材料(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接受邮寄,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材料接收地址
尤溪县城关镇环城路68号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8-6323052。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4日
附件:1.评分细则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入库申请表
3.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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