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尤溪)关于 2024年8月20日作出排污许可证决定的公告

日期:2024-08-20 11:42 来源:尤溪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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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对以下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 

  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欢迎公众参与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公告期为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8-6308015(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598-6320255 

  电子邮箱:yxhbwkg@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1-118(尤溪县行政服务中心)

  邮    编:365100 

序号

企业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限

1

福建新宏材料有限公司

(变更)

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管前镇村尾村

张海未

913504260926825705001R

自2023年11月10日起至2028年11月09日止

2

福建省尤溪县华丰纸业有限公司 

(重新申请)

尤溪县梅仙镇通演村(尤溪县埔头工业园区)

肖光生

913504267513832767001P

自2024年08月20日起至2029年08月19日止

3

尤溪享新食品有限公司

(重新申请)

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石路村60号

郑建团

91350426MACDRA8C4M001V

自2024年08月20日起至2029年08月19日止

4

福建鑫友鹏纺织有限公司

(变更)

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城南园工业区

黄鹏

91350426MA33KM1G18001P

自2024年06月20日起至2029年06月19日止

 

 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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