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尤溪)关于2022年11月22日作出排污许可证决定的公告

日期:2022-11-22 11:40 来源:尤溪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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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对以下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 

  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欢迎公众参与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公告期为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8-6308015(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598-6320255 

  电子邮箱:yxhbwkg@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1-118(尤溪县行政服务中心)

  邮    编:365100 

序号

企业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限

1

福建丰帝锦纶有限公司

(变更)

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经济开发区城南园

郑国龙   

91350426MA2Y9N2Q98001V

自2020年08月17日起至2023年08月16日止

2

尤溪县晨鑫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延续)

尤溪县坂面乡京口村田螺坑

陈上广

91350426680888954C001Q

自2022年12月05日起至2027年12月04日止

3

福建省尤溪县和兴食品有限公司

(延续)

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石路村60号

廖亦奋  

913504261559048212002V

自2022年10月28日起至2027年10月27日止

 

 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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