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7月1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7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6308015(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598-6320255
电子邮箱:yxhbwkg@163.com
通讯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1-118(尤溪县行政服务中心)
邮 编:36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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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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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隆塑胶40蒸吨生物质锅炉改扩建项目 |
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城西园35号 |
福建天隆塑胶有限公司 |
三明市韬睿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新建1台40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淘汰现有2台600万大卡燃煤导热油炉),配套软水设备、除氧设备及蒸汽管网、环保设施等(具体地理位置和工程内容详见报告表) |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技改新增生产废水(蒸汽冷凝水、软水制水废水、锅炉排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城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外延50米区域,该区域现状无常住居民等敏感目标。新建一台1台40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后由1根45m烟囱排放。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对于污水处理污泥和实验室、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
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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