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股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精神,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20〕47号)要求,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我局决定成立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吴悌森 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吴方扬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 员:吴绍理 办公室主任
黄 涛 人事教育股股长
李清娇 财务装备股股长
冯月婵 党委办主任
张 炳 登记审批股股长
郑理强 市场规范管理股股长
詹幼珠 知识产权股股长
林昌芬 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股长
董美兰 质量计量监管股股长
吴光铮 政策法规股股长
于荣钱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股长
郑 友 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主任
林兴棉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蒋昌曙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张贻训 质量计量检测所所长
肖自垛 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股股长
吴文海 药品化妆品监管股股长
二、工作职责及任务分工
1.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公开。制定并公布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布抽查结果。(责任单位:市场规范股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通过在线访谈、信息主动公开等方式,及时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责任单位:办公室)
3.在尤溪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财政预决算相关信息。(责任单位:财务装备股)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主动公开。(责任单位:办公室)
5.推进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统筹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等媒体发布信息,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提高影响力。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责任单位:办公室)
6.推进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立足于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注意事项等内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应及时公开。(责任单位:登记审批股、食品生产流通股、餐饮股、药化股)
7.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对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重大民生领域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快速反应,妥善处理,有效反应。(责任单位:食安办、特种设备安全股)
8.主动公开食品药品等其他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定期公布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强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态性抽检信息公开机制,通过新媒体平台主动推动,便利公众获取抽检结果、了解食品安全知识。(责任单位: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食品生产流通股、药化股)
9.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促进中高端产品供给。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责任单位:质量管理股、市场规范股)
10.加强人事管理信息公开。做好部门干部任前公示、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人事教育股)
11.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答复程序及格式,加强申请的分类管理。(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及人员配备。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确定办公室一位具体经办人负责实施本局政务公开工作,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各牵头部门要落实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协办部门要密切配合。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等工作,并在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
细化责任,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并抓好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要开展信息公开督察,重查各部门信息公开内容是否规范、及时、准确,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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