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131-0100-2022-00006 文号尤城管函〔2022〕23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城管局 生成日期 2022-05-18
标题 尤溪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9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内容概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9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11131-0100-2022-00006
文号 尤城管函〔2022〕23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城管局
生成日期 2022-05-18
标题 尤溪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9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内容概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9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尤溪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9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5-18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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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政协新阳镇联络组: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目前我县学校周边市容环境经整治相较以往有所改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做好学校周边的市容秩序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强化宣传,积极引导。一是联合相关部门到校园周边对学生、学生家长和广大群众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正确消费,积极参与和支持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治理工作。二是向校园周边商家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 

  二、加强校园周边秩序整治。持续加大对校园周边点外经营、流动摊点和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监管和清理处罚力度,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全面提升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一是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整治校园周边沿街门店违规占道经营行为。二是针对学生上学、放学高峰出行时段,采取错时巡查与定点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在容易出现流动摊点的区域地段实行定人、定岗的方式,重点加强管理,及时清理流动摊点。三是对学校及周边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及时进行排查清理。截至目前共计开展集中整治5次,纠正校园周边各类流动摊违章占道经营行为130余起。交警部门也将落实好“护学岗”勤务机制,增派警力在城区各中小学设立“护学岗”,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开展路面交通疏导、指挥、文明交通劝导工作,引导车辆有序停放,确保道路同行顺畅。同时结合“点题整治”已在文公小学、东城小学等校园门口划分了部分临时停车泊位,以缓解家长接送车辆停放难问题,对实验小学等不具备施划条件的学校,交警部门也通过派驻警力进行交通管制。 

  三、强化监管,保障食品安全。县市监局针对校园周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依法开展了专项整治,规范周边食品单位生产经营行为。首先,依法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质监管,重点排查食品单位资质证照是否齐全,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食品经营单位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其次,依法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销售标签标识不规范、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上岗等违法行为。最后,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针对社会关注度高、安全隐患大的食品种类,对校园周边餐饮店、超市进行了抽样检测30批次,抽检合格率100%。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户136家次,规范经营单位120家,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以本次提案办理为契机,积极协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监管工作力度,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切实维护好校园周边市容秩序。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参与,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城市管理工作,并欢迎以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建议!  

  领导签名: 

  承 办 人:黄景峰      联系电话:6323392 

  落实情况:基本解决

     

  尤溪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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