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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11131-0100-2021-00006 | 文号 | 尤城管综〔2021〕33号 | |||||||||
发布机构 | 尤溪县城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1-11-12 | |||||||||
标题 | 尤溪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城区餐厨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为全面加强城区餐厨垃圾管理,规范餐厨垃圾收储、运输、处置等各环节行为,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11131-0100-2021-00006 | ||
文号 | 尤城管综〔2021〕33号 | ||
发布机构 | 尤溪县城管局 | ||
生成日期 | 2021-11-12 | ||
标题 | 尤溪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城区餐厨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为全面加强城区餐厨垃圾管理,规范餐厨垃圾收储、运输、处置等各环节行为,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 ||
有效性 | 有效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一、工作目标
按照“集中整治、突出重点、灵活机动、长效管理”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各个环节的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强化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责任主体意识,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监督,确保餐厨垃圾定点收集、集中运输、规范处置。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大餐厨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成立尤溪县城市管理局餐厨垃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达穆 局长
副组长:陈友荣 副局长
成 员:华海生 公用事业股股长
陈孝荣 城监大队副队长
张是雅 市容管理股股长
曹 军 政策法规股股长
郭运壮 执法督查股股长
郭维孝 环卫中心负责人
吴宗清 餐厨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宗清同志兼任,负责餐厨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日常事务。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一次调查摸底工作
全面开展餐厨垃圾排查工作,加强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建档工作,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个人遵守相关规定,规范处置行为。
责任单位(股室):餐厨办、环卫中心、城监大队
(二)进行一系列宣传活动
通过发放宣传单、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向各餐饮单位、企业积极宣传《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三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阐明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的意义,把政策宣传到位,提高对随意倾倒餐厨垃圾所产生危害的深刻认识,督促其主动参与,共同维护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单位(股室):餐厨办、城监大队、公用事业股
(三)组织一线联合执法
严格按照《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三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牵头组织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日常巡查,加大巡查密度,督促餐饮业主自觉做好餐厨垃圾收集,加强对运输单位、处置单位的监管,形成高压态势。同时对典型违法案例予以曝光。
责任单位(股室):餐厨办、城监大队、政策法规股
(四)建设一个信息平台
加快项目建设,依托数字城管平台,加快建立城区统一的餐厨垃圾管理信息平台,设置电子台账功能,对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相关信息进行在线监控,实现餐厨垃圾管理信息化、精细化。
责任单位(股室):餐厨办、城建中心、公用事业股
(五)建立一套长效机制
严格按照《三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补齐管理漏洞,建成“政府主导、区域负责、源头减量、统一收运、集中处置”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收运企业、处置企业监管;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合力推进餐厨垃圾管理。
责任单位(科室):餐厨办、环卫中心、城监大队、公用事业股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动员阶段(2021年11月12日-18日)
对城区内餐饮单位数量,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摸排食堂及大中型、小型、小吃店等餐饮单位的餐厨垃圾收集点设置、收集情况。同时,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发布整治公告,开展入户宣传,积极营造氛围,凝聚合力。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2月8日)
根据摸排情况,有序开展整治行动,对偷倒乱倒、擅自违法处置餐厨垃圾等各类违法行为,按照《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三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严管重罚。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12月8日-12日)
认真总结提炼整治经验,要求餐饮单位定期进行自查自纠,查找不足,对整治工作查漏补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股室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当前时期餐厨垃圾规范收运处置和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全面监管,严格执法。要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涉及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对象开展全覆盖监管和清查,有案必查,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
(三)密切配合,协作联动。各单位、股室要联动协作、主动对接、密切配合,形成连贯处置机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追溯和延伸,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强化宣传教育,围绕餐厨垃圾规范收集、运输和处理,对餐厨垃圾产生者、收运者和处置单位开展广泛宣传指导,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餐厨垃圾管理各环节参与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行为。
(五)落实责任、强化督查。执法督查股要强化督查工作,对整治工作中未尽职尽责、推进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部门、个人进行通报并追责,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
附件1: 餐厨垃圾管理情况摸底表
尤溪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 11月12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一、工作目标
按照“集中整治、突出重点、灵活机动、长效管理”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各个环节的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强化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责任主体意识,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监督,确保餐厨垃圾定点收集、集中运输、规范处置。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大餐厨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成立尤溪县城市管理局餐厨垃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达穆 局长
副组长:陈友荣 副局长
成 员:华海生 公用事业股股长
陈孝荣 城监大队副队长
张是雅 市容管理股股长
曹 军 政策法规股股长
郭运壮 执法督查股股长
郭维孝 环卫中心负责人
吴宗清 餐厨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宗清同志兼任,负责餐厨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日常事务。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一次调查摸底工作
全面开展餐厨垃圾排查工作,加强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建档工作,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个人遵守相关规定,规范处置行为。
责任单位(股室):餐厨办、环卫中心、城监大队
(二)进行一系列宣传活动
通过发放宣传单、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向各餐饮单位、企业积极宣传《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三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阐明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的意义,把政策宣传到位,提高对随意倾倒餐厨垃圾所产生危害的深刻认识,督促其主动参与,共同维护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单位(股室):餐厨办、城监大队、公用事业股
(三)组织一线联合执法
严格按照《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三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牵头组织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日常巡查,加大巡查密度,督促餐饮业主自觉做好餐厨垃圾收集,加强对运输单位、处置单位的监管,形成高压态势。同时对典型违法案例予以曝光。
责任单位(股室):餐厨办、城监大队、政策法规股
(四)建设一个信息平台
加快项目建设,依托数字城管平台,加快建立城区统一的餐厨垃圾管理信息平台,设置电子台账功能,对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相关信息进行在线监控,实现餐厨垃圾管理信息化、精细化。
责任单位(股室):餐厨办、城建中心、公用事业股
(五)建立一套长效机制
严格按照《三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补齐管理漏洞,建成“政府主导、区域负责、源头减量、统一收运、集中处置”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收运企业、处置企业监管;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合力推进餐厨垃圾管理。
责任单位(科室):餐厨办、环卫中心、城监大队、公用事业股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动员阶段(2021年11月12日-18日)
对城区内餐饮单位数量,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摸排食堂及大中型、小型、小吃店等餐饮单位的餐厨垃圾收集点设置、收集情况。同时,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发布整治公告,开展入户宣传,积极营造氛围,凝聚合力。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2月8日)
根据摸排情况,有序开展整治行动,对偷倒乱倒、擅自违法处置餐厨垃圾等各类违法行为,按照《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三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严管重罚。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12月8日-12日)
认真总结提炼整治经验,要求餐饮单位定期进行自查自纠,查找不足,对整治工作查漏补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股室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当前时期餐厨垃圾规范收运处置和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全面监管,严格执法。要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涉及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对象开展全覆盖监管和清查,有案必查,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
(三)密切配合,协作联动。各单位、股室要联动协作、主动对接、密切配合,形成连贯处置机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追溯和延伸,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强化宣传教育,围绕餐厨垃圾规范收集、运输和处理,对餐厨垃圾产生者、收运者和处置单位开展广泛宣传指导,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餐厨垃圾管理各环节参与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行为。
(五)落实责任、强化督查。执法督查股要强化督查工作,对整治工作中未尽职尽责、推进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部门、个人进行通报并追责,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
附件1: 餐厨垃圾管理情况摸底表
尤溪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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