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131-0100-2020-00002 文号 尤城管综〔2020〕13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城管局 生成日期 2020-03-03
标题 尤溪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城区市政公用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进一步做好城区市政公用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1131-0100-2020-00002
文号 尤城管综〔2020〕13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城管局
生成日期 2020-03-03
标题 尤溪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城区市政公用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进一步做好城区市政公用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
有效性 有效

尤溪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城区市政公用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3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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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有关职能单位:

  我县城区供水、供气、排水、弱电、强电等市政公用管线遍布全县,涉及民生,关系到千家万户。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屡屡发生市政公用地下管线被施工破坏的现象,存在有些市政公用管线年久失修,给城市群众生活和工作造成了较大影响。为进一步做好城区市政公用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规范管线工程审批。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等要求,一是优化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审批服务流程,将推行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联合审批,建立管线应急抢险快速审批机制,实施严格的施工掘路总量控制,从源头上减少挖掘城市道路行为;二是严格把控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以及档案移交等规定;三是严肃查处未经审批挖掘城市道路和以管线应急抢修为由随意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并将未经审批或未按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掘路行为纳入管线单位和施工单位信用档案。

  二、强化管线工程建设。涉及地下管线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维护、管理信息化相关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提升管线建设水平。按标准确定管线使用年限,结合运行环境要求科学合理选择管线材料,加强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实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确保投入使用的管线工程达到管线设计使用年限要求。做好管线建设、迁移、改造前的技术方案论证和评估,以及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质量管理,一是在管线铺设和窨井砌筑前,严格检查验收沟槽和基坑,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二是在管线工程覆土前,对管线高程和管位是否符合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核验,规范竣工材料及电子图件,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相关资料记录,以便动态更新管线信息。建设项目单位与施工企业应严格依照《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移交工程文件。

  三、加强日常制度建设。各管线管理单位应制定并落实管网管理制度,加大巡线管理、检漏力度,对巡线路段、时间进行量化。对重要路段缩短巡线周期、重点巡视,并对巡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早发现,早修复,早解决。对发现的管线占压要及时通知责任单位和执法部门进行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四、提升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城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保障地下管线安全,充分发挥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城市破道等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力度。

  五、落实整改责任主体。当前地下管线存在大量违章占压、安全距离不足、管线老旧、废弃及“无主”管线不清等重大安全隐患,这些隐患整改协调难度大且需要大量资金,各单位要加大整改协调力度,投入整改资金,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对重大隐患由建设或使用单位挂牌督办,整改期间要加强督促检查,整改完成后,要严格验收,防止前清后占,反复占压。对一时难以消除的重大隐患,要逐一制定整改治理方案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管控,预防事故发生。对无主认定的检查井进行回填封闭处理。

  六、加强施工区域管线监护。管线管理单位应加强与市政道路管线施工单位的协调、沟通,履行告知义务,进行书面技术交底。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的管线保护方案,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施工期间管线监护人员做到勤跑、勤查、勤记、勤落实,有效降低地下管线损坏机率。

  七、提高管线从业人员素质。各管线管理单位要进一步做好管网运行的调度工作和管线操作工人的技能培训,杜绝因调度、操作不当产生爆管和泄漏事故发生。

  八、加强突发事件紧急应对。细化抢修预案,增强抢修力量,充实抢修物资设备,经常性地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培训活动,提高应急处理能力。要落实重要设备和备品备件的供应制度,确保关键时刻及时调用,缩短应急抢修时间。加强对事故衍生问题的预防,发挥当地政府部门作用,安抚受影响居民,确保社会稳定,并及时将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主管部门。

  九、提高市政管线运行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和县委会议专题纪要关于城市管理专题调研的纪要(〔2019〕17号)要求,加强对老管网的隐患排查和改造力度,有计划地改造年久失修的管道,降低安全隐患,消除管线安全运行的薄弱环节。对管道占压、设施和管线锈蚀老化、穿越暗渠、管线交叉、阀门和管线泄漏、井盖缺失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摸清管线现状,根据轻重缓急制定改造计划,加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监控,尽可能的提高管线安全运行水平。同时整合资源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十、加强系统管线施工沟通。各单位管线施工时,要主动和系统内相关单位进行联系,了解地下管线的情况,采取措施保护好其它地下市政公用管线,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损害其它管线的行为。建立城区地下综合管线工作联系群,及时报告人为破坏和损坏管线违法行为。凡发生管线人为破坏,或被违章占压以及施工等原因导致爆管泄漏等事件,管线受害单位要及时向主管等部门报告,通过各行政部门的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管线施工管理。

  

 

 

尤溪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3月3日

   

各有关职能单位:

  我县城区供水、供气、排水、弱电、强电等市政公用管线遍布全县,涉及民生,关系到千家万户。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屡屡发生市政公用地下管线被施工破坏的现象,存在有些市政公用管线年久失修,给城市群众生活和工作造成了较大影响。为进一步做好城区市政公用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规范管线工程审批。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等要求,一是优化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审批服务流程,将推行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联合审批,建立管线应急抢险快速审批机制,实施严格的施工掘路总量控制,从源头上减少挖掘城市道路行为;二是严格把控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以及档案移交等规定;三是严肃查处未经审批挖掘城市道路和以管线应急抢修为由随意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并将未经审批或未按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掘路行为纳入管线单位和施工单位信用档案。

  二、强化管线工程建设。涉及地下管线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维护、管理信息化相关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提升管线建设水平。按标准确定管线使用年限,结合运行环境要求科学合理选择管线材料,加强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实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确保投入使用的管线工程达到管线设计使用年限要求。做好管线建设、迁移、改造前的技术方案论证和评估,以及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质量管理,一是在管线铺设和窨井砌筑前,严格检查验收沟槽和基坑,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二是在管线工程覆土前,对管线高程和管位是否符合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核验,规范竣工材料及电子图件,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相关资料记录,以便动态更新管线信息。建设项目单位与施工企业应严格依照《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移交工程文件。

  三、加强日常制度建设。各管线管理单位应制定并落实管网管理制度,加大巡线管理、检漏力度,对巡线路段、时间进行量化。对重要路段缩短巡线周期、重点巡视,并对巡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早发现,早修复,早解决。对发现的管线占压要及时通知责任单位和执法部门进行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四、提升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城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保障地下管线安全,充分发挥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城市破道等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力度。

  五、落实整改责任主体。当前地下管线存在大量违章占压、安全距离不足、管线老旧、废弃及“无主”管线不清等重大安全隐患,这些隐患整改协调难度大且需要大量资金,各单位要加大整改协调力度,投入整改资金,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对重大隐患由建设或使用单位挂牌督办,整改期间要加强督促检查,整改完成后,要严格验收,防止前清后占,反复占压。对一时难以消除的重大隐患,要逐一制定整改治理方案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管控,预防事故发生。对无主认定的检查井进行回填封闭处理。

  六、加强施工区域管线监护。管线管理单位应加强与市政道路管线施工单位的协调、沟通,履行告知义务,进行书面技术交底。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的管线保护方案,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施工期间管线监护人员做到勤跑、勤查、勤记、勤落实,有效降低地下管线损坏机率。

  七、提高管线从业人员素质。各管线管理单位要进一步做好管网运行的调度工作和管线操作工人的技能培训,杜绝因调度、操作不当产生爆管和泄漏事故发生。

  八、加强突发事件紧急应对。细化抢修预案,增强抢修力量,充实抢修物资设备,经常性地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培训活动,提高应急处理能力。要落实重要设备和备品备件的供应制度,确保关键时刻及时调用,缩短应急抢修时间。加强对事故衍生问题的预防,发挥当地政府部门作用,安抚受影响居民,确保社会稳定,并及时将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主管部门。

  九、提高市政管线运行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和县委会议专题纪要关于城市管理专题调研的纪要(〔2019〕17号)要求,加强对老管网的隐患排查和改造力度,有计划地改造年久失修的管道,降低安全隐患,消除管线安全运行的薄弱环节。对管道占压、设施和管线锈蚀老化、穿越暗渠、管线交叉、阀门和管线泄漏、井盖缺失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摸清管线现状,根据轻重缓急制定改造计划,加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监控,尽可能的提高管线安全运行水平。同时整合资源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十、加强系统管线施工沟通。各单位管线施工时,要主动和系统内相关单位进行联系,了解地下管线的情况,采取措施保护好其它地下市政公用管线,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损害其它管线的行为。建立城区地下综合管线工作联系群,及时报告人为破坏和损坏管线违法行为。凡发生管线人为破坏,或被违章占压以及施工等原因导致爆管泄漏等事件,管线受害单位要及时向主管等部门报告,通过各行政部门的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管线施工管理。

  

 

 

尤溪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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