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131-0100-2019-00009 文号 尤城管综〔2019〕71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城管局 生成日期 2019-12-18
标题 尤溪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城区迎新春市容环境整治活动的通知
内容概述 开展迎新春市容环境整治活动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1131-0100-2019-00009
文号 尤城管综〔2019〕71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城管局
生成日期 2019-12-18
标题 尤溪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城区迎新春市容环境整治活动的通知
内容概述 开展迎新春市容环境整治活动
有效性 有效

尤溪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城区迎新春市容环境整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8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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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做好2020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部署要求,巩固城市管理“五难”专项治理攻坚阶段性成效,充分展示“我家在景区”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县城区范围内开展迎新春市容环境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围绕解决市民关注的城市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十个一”专项治理行动,持续解决城市市容、秩序、设施问题,推动实施长效管理、精细管理,改善城市环境,让广大市民在整洁、优美、有序的环境中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时间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1月15日)。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工作任务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整治活动,确保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二)长效管理阶段(2020年1月15日至2月10日)。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春节期间的市容管理工作。

  三、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加强市容市貌整治

  1.加强占道经营整治。严格查处沿街市容违法案件,实行分类分组分段包干整治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行为,严禁门店周围(含绿化树)乱摆放堆放、乱张贴吊挂等行为,确保齐门经营,达到沿街店铺齐门售货,卫生状况良好,门前四包落实到位,无占道乱堆放,管理有序、卫生整洁;严禁私自在中心广场、朱熹公园等文化休闲广场摆摊设点、展示销售物品,流动摊贩不得逗留、不得占用停车位经营,重点综合整治水东新城、玉带桥农贸市场和闽中综合农贸市场等周边市容秩序。

  2.加强临时占道市场管理。集中开展早市、夜市、烧烤摊整治,建设东西街早市要规范管理,划线经营,严禁市场外溢,每天7:30前准时收市,各类流动烧烤摊必须晚上9:30以后出摊,并按照要求自行清理垃圾等,维护良好的市容秩序。

  3.加强广告设施整治。依法治理街道两侧设置的户外广告牌、标志牌、广告灯箱等,对楼顶、墙面、阳台及未经审批的广告牌、灯箱等予以拆除,对污损、陈旧或者图文字、灯光显示不全的,督促店铺业主及时维修、更新或者清洗;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修复或者拆除;严禁在城区主干道悬挂横幅彩旗、设置跨街彩虹门;全面清洗主次干道乱张贴涂印的“牛皮癣”和非法广告,及时发现、及时清理。

  4.加强建筑垃圾整治。大力整治渣土和装修垃圾管理,严肃查处工地渣土车“滴、洒、漏”和轮胎带土现象,防止尘土飞扬的发生;及时查处违规乱倒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和抛洒滴漏行为;沿街门店装修垃圾乱堆放必须日产日清。

  5.加强非机动车静态停放管理。清理非机动车乱占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停放现象,督促骑行者在停放点内有序停放,确保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责任单位:城监大队

  (二)加强环境卫生整治

  1.加强清扫保洁清运工作。按照城区路段分类整治和目标要求,加强沿路卫生治理,坚持主干道实行机械化清扫和人工清扫保洁同步,实行定员、定点、定路段、包质量的量化管理,确保城区清扫保洁全面覆盖,环卫管理无缝对接,不留卫生死角;加大城区垃圾清扫保洁和清运力度,坚持城区生活垃圾、大件物品等日产日清处理,清运工作全部采取压缩车定时、定点收集,密闭运输,杜绝二次污染。

  2.加强重点路段冲洗。加大对道路、护栏清洗力度,定时洒水降尘,确保路面无扬尘,特别要加大对三奎大桥、护栏以及道路两旁污泥的冲洗。

  3.加强环卫设施管理。坚持每天对城区公厕内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做好公厕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洁;垃圾中转站无垃圾随意堆放、场地清洁;垃圾桶(箱)外观清洁、完好无损。

  4.加强餐厨垃圾管理。认真抓好春节期间城区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管理工作,加强对餐厨垃圾处理企业的监督管理,防止餐厨垃圾污染环境。

  责任单位:环卫中心、餐厨办

  (三)加强违法搭建整治

  要健全和完善节假日期间对违法建设行为的管控机制,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人员集中部位、无正规设计的历史违建及三层以上私自加层或多次改建的违法建筑的巡查监控,做到不留后患,确保假日期间出现突击违法搭建行为;利用无人机进行空中巡查,定期巡查锁定

  老城区、紫阳湖、埔头片区、公山景区、秀村等重点区域,深入山区、新建楼盘、高楼楼顶等车人力巡查较为困难的区域,保证巡查区域全覆盖,做到不留盲区,新增一起拆除一起。

  责任单位:两违办

  (四)加强市政设施管理维护

  1.做好公共设施维护。加大对市政道路、休闲设施、街巷牌、城市桥梁、给排水设施等基础设施巡查和排查力度,节前组织相关人员对城区市政道路、城市桥梁、给排水设施等进行集中维护工作,及时对破损市政设施清理修复,确保主要道路、广场设施完好,路面无损坏,无明显坑洼积水,人行道平整畅通,通行效果良好。

  2.加强夜景项目的巡查管护。要对城市夜景、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进行巡检,及时修复、更换破损、陈旧的夜景灯,确保城区道路照明和夜景灯光正常亮化,营造节日氛围,重点抓好动车站广场、紫阳公园、朱熹公园、闽中饭店、中心广场、水东新城等夜景灯的修复。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股、建宇公司

  (五)加强园林绿化管护

  1.抓好时间节点工作。认真抓好假日期间城区景观节点和道路绿化建设,完成行道树补植补种和树头涂白工作,及时更换城区三角场、闽中大桥、红卫场、公园内花坛等时令花草,提高全县园林绿化管理水平。

  2.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加强紫阳公园基础设施日常巡查和清扫保洁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园道路、广场等设施维护力度,为广大市民在公园健身休闲创造安全、舒适的环境。

  责任单位:园林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负责人要亲自布置、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达到整治要求。各责任单位春节期间的值班和现场管理人员安排及市容保障工作方案于2020年1月15日前报市容管理股。

  (二)措施有力,落实到位。春节期间,各单位都要针对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有效措施,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抓好落实;对各类投诉和突发事件,要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值班人员应明确职责,保持信息畅通,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三)加强督查,协助整改。将于2020年1月15日前组织对各单位整治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整治不到位的问题将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尤溪县城市管理局

                                                                                                                                             2019年12月18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做好2020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部署要求,巩固城市管理“五难”专项治理攻坚阶段性成效,充分展示“我家在景区”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县城区范围内开展迎新春市容环境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围绕解决市民关注的城市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十个一”专项治理行动,持续解决城市市容、秩序、设施问题,推动实施长效管理、精细管理,改善城市环境,让广大市民在整洁、优美、有序的环境中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时间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1月15日)。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工作任务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整治活动,确保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二)长效管理阶段(2020年1月15日至2月10日)。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春节期间的市容管理工作。

  三、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加强市容市貌整治

  1.加强占道经营整治。严格查处沿街市容违法案件,实行分类分组分段包干整治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行为,严禁门店周围(含绿化树)乱摆放堆放、乱张贴吊挂等行为,确保齐门经营,达到沿街店铺齐门售货,卫生状况良好,门前四包落实到位,无占道乱堆放,管理有序、卫生整洁;严禁私自在中心广场、朱熹公园等文化休闲广场摆摊设点、展示销售物品,流动摊贩不得逗留、不得占用停车位经营,重点综合整治水东新城、玉带桥农贸市场和闽中综合农贸市场等周边市容秩序。

  2.加强临时占道市场管理。集中开展早市、夜市、烧烤摊整治,建设东西街早市要规范管理,划线经营,严禁市场外溢,每天7:30前准时收市,各类流动烧烤摊必须晚上9:30以后出摊,并按照要求自行清理垃圾等,维护良好的市容秩序。

  3.加强广告设施整治。依法治理街道两侧设置的户外广告牌、标志牌、广告灯箱等,对楼顶、墙面、阳台及未经审批的广告牌、灯箱等予以拆除,对污损、陈旧或者图文字、灯光显示不全的,督促店铺业主及时维修、更新或者清洗;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修复或者拆除;严禁在城区主干道悬挂横幅彩旗、设置跨街彩虹门;全面清洗主次干道乱张贴涂印的“牛皮癣”和非法广告,及时发现、及时清理。

  4.加强建筑垃圾整治。大力整治渣土和装修垃圾管理,严肃查处工地渣土车“滴、洒、漏”和轮胎带土现象,防止尘土飞扬的发生;及时查处违规乱倒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和抛洒滴漏行为;沿街门店装修垃圾乱堆放必须日产日清。

  5.加强非机动车静态停放管理。清理非机动车乱占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停放现象,督促骑行者在停放点内有序停放,确保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责任单位:城监大队

  (二)加强环境卫生整治

  1.加强清扫保洁清运工作。按照城区路段分类整治和目标要求,加强沿路卫生治理,坚持主干道实行机械化清扫和人工清扫保洁同步,实行定员、定点、定路段、包质量的量化管理,确保城区清扫保洁全面覆盖,环卫管理无缝对接,不留卫生死角;加大城区垃圾清扫保洁和清运力度,坚持城区生活垃圾、大件物品等日产日清处理,清运工作全部采取压缩车定时、定点收集,密闭运输,杜绝二次污染。

  2.加强重点路段冲洗。加大对道路、护栏清洗力度,定时洒水降尘,确保路面无扬尘,特别要加大对三奎大桥、护栏以及道路两旁污泥的冲洗。

  3.加强环卫设施管理。坚持每天对城区公厕内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做好公厕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洁;垃圾中转站无垃圾随意堆放、场地清洁;垃圾桶(箱)外观清洁、完好无损。

  4.加强餐厨垃圾管理。认真抓好春节期间城区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管理工作,加强对餐厨垃圾处理企业的监督管理,防止餐厨垃圾污染环境。

  责任单位:环卫中心、餐厨办

  (三)加强违法搭建整治

  要健全和完善节假日期间对违法建设行为的管控机制,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人员集中部位、无正规设计的历史违建及三层以上私自加层或多次改建的违法建筑的巡查监控,做到不留后患,确保假日期间出现突击违法搭建行为;利用无人机进行空中巡查,定期巡查锁定

  老城区、紫阳湖、埔头片区、公山景区、秀村等重点区域,深入山区、新建楼盘、高楼楼顶等车人力巡查较为困难的区域,保证巡查区域全覆盖,做到不留盲区,新增一起拆除一起。

  责任单位:两违办

  (四)加强市政设施管理维护

  1.做好公共设施维护。加大对市政道路、休闲设施、街巷牌、城市桥梁、给排水设施等基础设施巡查和排查力度,节前组织相关人员对城区市政道路、城市桥梁、给排水设施等进行集中维护工作,及时对破损市政设施清理修复,确保主要道路、广场设施完好,路面无损坏,无明显坑洼积水,人行道平整畅通,通行效果良好。

  2.加强夜景项目的巡查管护。要对城市夜景、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进行巡检,及时修复、更换破损、陈旧的夜景灯,确保城区道路照明和夜景灯光正常亮化,营造节日氛围,重点抓好动车站广场、紫阳公园、朱熹公园、闽中饭店、中心广场、水东新城等夜景灯的修复。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股、建宇公司

  (五)加强园林绿化管护

  1.抓好时间节点工作。认真抓好假日期间城区景观节点和道路绿化建设,完成行道树补植补种和树头涂白工作,及时更换城区三角场、闽中大桥、红卫场、公园内花坛等时令花草,提高全县园林绿化管理水平。

  2.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加强紫阳公园基础设施日常巡查和清扫保洁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园道路、广场等设施维护力度,为广大市民在公园健身休闲创造安全、舒适的环境。

  责任单位:园林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负责人要亲自布置、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达到整治要求。各责任单位春节期间的值班和现场管理人员安排及市容保障工作方案于2020年1月15日前报市容管理股。

  (二)措施有力,落实到位。春节期间,各单位都要针对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有效措施,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抓好落实;对各类投诉和突发事件,要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值班人员应明确职责,保持信息畅通,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三)加强督查,协助整改。将于2020年1月15日前组织对各单位整治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整治不到位的问题将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尤溪县城市管理局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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