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131-0100-2019-00007 文号 尤城管综〔2019〕58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城管局 生成日期 2019-11-04
标题 尤溪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城区管理整治提升行动的通知
内容概述 开展城区管理整治提升行动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1131-0100-2019-00007
文号 尤城管综〔2019〕58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城管局
生成日期 2019-11-04
标题 尤溪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城区管理整治提升行动的通知
内容概述 开展城区管理整治提升行动
有效性 有效

尤溪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城区管理整治提升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4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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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10月21日县委、县政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城市管理)专题调研会议精神,以及根据市政府《关于三明市城市管理“五难”治理专项工作方案》(明政文〔2019〕60号)和《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三明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导则》等有关法规和技术要求,集中开展城区管理整治提升行动,重点落实城区路段分类管理和社区标准化管理,着力创新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城区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努力创造整洁、优美、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一、整治目标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我家在景区”发展目标,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机制,明确城区路段、社区管理标准和责任,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责任考评,全面落实城区管理整治提升工作目标和任务,塑造“环境整洁、秩序井然、道路畅通、设施完善、市民文明、宜居宜业”的城市新形象。

  二、整治范围

  城区(中心城、东城、西城)各主干道流动摊点、齐门经营、广告设置、环境卫生、市场秩序、渣土运输、夜市烧烤、市政设施维护、园林绿化等治理提升,以及社区背街小巷治理、物业缺失小区规范化管理和物业小区推进提升试点。

  三、整治重点和标准

  (一)城区路段分类管理。

  1.示范路段。

  路段范围:七五路(中心路口至西门加油站路段)、解放路(中心路口至三角埕红绿灯口路段)、环城路、紫阳大道、闽中大道、滨河大道。

  整治标准:1.整治占道经营。取缔店外摊、收购废品、修车、洗车等违规占道作业行为;全面落实沿街单位、门店“门前四包”,做到管理有序、卫生整洁,无占道乱堆放,店铺雨披篷布统一拆除;强化朱子公园、闽中大酒店等周边环境清理整治;加强人行道以及与人行道相连公共区域的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做到规范、有序。2. 加强夜市烧烤管理。建立夜市烧烤文明经营微信工作群,要求各类流动烧烤摊必须晚上9:30之后出摊,不得油烟和噪音扰民,收摊后自行清理垃圾,冲洗地板和油渍,并由摊主将清理后的照片予以上传。3.加强渣土和装修垃圾监管。清理乱倒建筑垃圾、弃土,以及车辆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及时查处违规乱倒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和抛洒滴漏行为,沿街门店装修垃圾乱堆放必须日产日清;无主的由所辖中队负责立案查处和组织车辆清理。4.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依据《尤溪县户外广告设置导则》,加强广告牌、店招店牌、临时户外广告、灯箱等设施维护更新,保持干净整洁,督促个人商户发光字体广告损坏及时修复;拆除雨披阳棚,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门店落实整改,全面清理拆除楼顶、墙面、阳台等处的污损破旧的各类信息牌、门牌字号等广告设施;拆除乱拉乱挂的各类横幅布条、杂物等。5.治理违法建设。严厉打击新增违建,拆除沿街老旧小区违建、未经批准私自搭建的车库、柴火间、棚亭、围墙、围栏等建筑物(构筑物)。6.环境卫生保洁。全天侯人工保洁(4:00-23:00),重点抓早、中、晚三次普扫工作,落实道路机械化清扫3次/天(早、中、晚)、垃圾收集3次/天的作业机制,快速清扫路面漂浮垃圾,及时清掏、抹洗垃圾收转容器,确保箱桶垃圾不满溢。每周开展集中大扫除行动,打好“洗、扫、冲、刷、收”组合拳,定人员、定车辆、定时间、定路段展开“深度”清洗作业,采取高压洒水车冲洗道路、人机结合清洗人行道和路槽,利用机械化作业优势,做好道路隔离护栏和双黄线的抹洗工作,每3天清洗一次护栏、垃圾桶和餐厨桶,全面提升路面洁净度与整体观感。全面整治沿路树穴眼、窨井口等卫生死角和保洁盲区,清理道路积存垃圾,进一步提升道路卫生质量,公厕要求全天候保洁。7.市政基础设施。路灯100%亮化,人行道、交通护栏、井盖(含污水、雨水及路灯井盖)、交通标志标线和夜景等市政基础设施,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维护;行道树、花带和绿地修剪合理,美观,及时清理枯枝残叶。

  2.重点路段。

  路段范围:中心路、建设东街、建设西街、解放路(三角埕红绿灯口至双拥桥路段)、玉带桥、城西大道、东一路、东二路。

  整治标准:1.整治占道经营。取缔店外摊,要求齐门经营;落实沿街单位、门店卫生“门前四包”,管理有序、卫生整洁,无占道乱堆放;雨披、篷布统一规格、标准、颜色,破损的及时更新修复。加强人行道以及与人行道相连公共区域的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做到规范、有序。2规范临时占道市场。对占道市场实行规范管理,划线经营,严禁市场外溢,建设东西街蔬菜交易早市要及时于7∶30之前收市;整治夜市大排档,规范各类流动烧烤摊,不得油烟扰民、噪音扰民。3.加强渣土和装修垃圾监管。清理乱倒的建筑垃圾、弃土;及时查处渣土运输“滴洒漏”、违规乱倒建筑垃圾、装修垃圾行为,沿街门店装修垃圾必须日产日清;无主的由所辖中队负责立案查处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清理。4.加强户外广告设置。依据《尤溪县户外广告设置导则》,加强广告牌、店招店牌、临时户外广告、灯箱等设施的维护更新,保持干净整洁,对发光字体广告损坏的及时修复;雨披、遮阳棚设置规范。5.治理违法建设:严格控制新增违建,对违法建设按序时逐步推进治理。6.环境卫生保洁:主干道实行机械化清扫和人工清扫保洁同步,机械化清扫2次/天,人工三大扫(早、中、晚)并全天候(4:00-22:30)保洁,定时洒水降尘,确保路面无扬尘。垃圾收集2次/天,垃圾桶干净整洁,垃圾落地不得超过15分钟。定期清理大件物品,每5天清洗一次护栏、垃圾桶和餐厨桶;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大扫除行动,采取高压洒水车冲洗道路、人行道及路槽进行人机结合清洗,公厕环卫卫生干净整洁。7.市政基础设施:路灯100%亮化,人行道、交通护栏、井盖(含污水、雨水及路灯井盖)、交通标志标线和夜景等市政基础设施,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发现两小时以内做好应急措施,1天内制定方案,3天内进行维护;行道树、花带和绿地修剪基本合理,美观,及时清理枯枝残叶。

  3.提升路段。

  路段范围:和顺路、新建路、厦岗街、升平路、民主路、兴贤路、沈福路、凤山路、埔头村。

  整治标准:重点对路段内的建筑垃圾、乱堆放杂物、乱张贴、乱摆摊点、乱挖道、乱挂晒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全面开展治理,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对破损广告及时更新,力求整治一项巩固一项,做好日常跟踪督查,杜绝回潮;实行人工三大扫/天(早、中、晚)并全天候(4:00-22:00)保洁,垃圾收集2次/天,垃圾桶干净整洁,定期对背街小巷、垃圾死角、大件物品进行专项清扫、清运;路灯100%亮化,人行道、交通护栏、井盖(含污水、雨水及路灯井盖)、交通标志标线和夜景等市政基础设施,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发现两小时以内做好应急措施,3天内制定方案,一星期内进行维护;行道树、花带和绿地修剪符合要求,及时清理枯枝残叶。

  (二)文明社区标准治理。

  1.背街小巷整治。开展背街小巷整治提升行动,做到“十无一有”(即“十无”:无私搭乱建、无开墙打洞、无乱停车、无乱占道、无乱搭架空线、无外立面破损、无违规广告牌匾、无道路破损、无违规经营、无堆物堆料,“一有”:有专业物业企业管理、小区业主自管或社区提供基本物业服务管理),将城市精细化管理向背街小巷延伸,改善背街小巷综合环境,提高群众居住质量,增强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2.小区物业管理。按照“政府引导扶持、动员群众参与、促进业主自治、鼓励中介组织参与市场化管理服务”的整体思路,结合“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逐步建立县、乡(镇)、社区三级物业管理协调体系和社区、业主、物业企业三级协商服务机制,重点开展河滨佳园物业缺失小区规范化管理试点提升,实现政府扶持鼓励和物业缺失小区业主自觉缴费、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良性互动,形成社会协同、管理多元的物业缺失小区规范化管理机制。同时,加强协调社区配合开展物业管理行业信用信息的征集、考核、评价汇总和核查工作,积极改进有物业服务小区的物业管理质量,开展干部职工不缴交物业费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档次。

  四、时间安排

  整治提升行动时间从2019年11月4日至2020年1月15日。

  五、具体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高度重视,按照整治提升工作任务和目标,严格实行分管领导划片包干制度,示范路段由陈秀斌副局长负责落实、重点路段由吴建钦副局长负责落实、提升路段由陈友荣副局长负责落实、背街小巷由黄景峰大队长负责落实,明确责任组长和责任成员,切实抓出成效,达到整治提升目标。同时,在每个路段、社区建立网格化管理便民服务联系卡,并由牵头领导于每个星期召开一次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协商会,以此解决城市管理投诉、服务和处置大难题。

  (二)建立平台,快速处置。要创新管理模式,创建环境卫生快速处置、数字城管服务中心、“e三明”督办和夜市烧烤文明经营等微信工作群,将城区沿街商铺商户、夜市烧烤经营者、汇晟公司环卫人员等加入微信工作群,利用微信能够将声音、图片、文字、视频等信息迅速传递的功能,随时上传各类城市管理存在问题和违反城市管理不文明行为,做到实时督办、及时沟通、快速解决,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健全长效自我约束管理机制。同时,组织城监大队队员于12月份分两期(每期5天)开展军事化管理训练活动,增强执法人员身体素质、意志毅力和团队精神,提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精神面貌。

  (三)加强督查,建立机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抽调相关股室为成员的城区管理整治提升督查领导小组,通过定点巡查和突击巡查等方式,对各类影响城区市容市貌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每半个月开展一次督查和进行督查通报;每月底进行整改通报。同时,要建立健全城区流浪狗管理、社区牲畜散养、物业提升管理和文明社区创建等制度和方案。

  (四)加强宣传,造浓氛围。要发挥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本次专项行动工作典型经验、重点难点攻克等信息。同时,继续在县融媒体曝光台上曝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影响恶劣的城市管理规定不文明行为,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推进城市管理良好氛围。

  (五)严格奖惩,确保实效。将本次整治提升行动开展情况列为单位和个人年度二级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内容,对工作中超额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评先评优,城监大队协管员绩效考核奖予以差异化分配,原则控制在30%(不少于每人50元/月),确保不折不扣按期、保质完成各项整治提升目标任务。

 

                           尤溪县城市管理局

                            2019年11月4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10月21日县委、县政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城市管理)专题调研会议精神,以及根据市政府《关于三明市城市管理“五难”治理专项工作方案》(明政文〔2019〕60号)和《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三明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导则》等有关法规和技术要求,集中开展城区管理整治提升行动,重点落实城区路段分类管理和社区标准化管理,着力创新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城区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努力创造整洁、优美、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一、整治目标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我家在景区”发展目标,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机制,明确城区路段、社区管理标准和责任,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责任考评,全面落实城区管理整治提升工作目标和任务,塑造“环境整洁、秩序井然、道路畅通、设施完善、市民文明、宜居宜业”的城市新形象。

  二、整治范围

  城区(中心城、东城、西城)各主干道流动摊点、齐门经营、广告设置、环境卫生、市场秩序、渣土运输、夜市烧烤、市政设施维护、园林绿化等治理提升,以及社区背街小巷治理、物业缺失小区规范化管理和物业小区推进提升试点。

  三、整治重点和标准

  (一)城区路段分类管理。

  1.示范路段。

  路段范围:七五路(中心路口至西门加油站路段)、解放路(中心路口至三角埕红绿灯口路段)、环城路、紫阳大道、闽中大道、滨河大道。

  整治标准:1.整治占道经营。取缔店外摊、收购废品、修车、洗车等违规占道作业行为;全面落实沿街单位、门店“门前四包”,做到管理有序、卫生整洁,无占道乱堆放,店铺雨披篷布统一拆除;强化朱子公园、闽中大酒店等周边环境清理整治;加强人行道以及与人行道相连公共区域的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做到规范、有序。2. 加强夜市烧烤管理。建立夜市烧烤文明经营微信工作群,要求各类流动烧烤摊必须晚上9:30之后出摊,不得油烟和噪音扰民,收摊后自行清理垃圾,冲洗地板和油渍,并由摊主将清理后的照片予以上传。3.加强渣土和装修垃圾监管。清理乱倒建筑垃圾、弃土,以及车辆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及时查处违规乱倒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和抛洒滴漏行为,沿街门店装修垃圾乱堆放必须日产日清;无主的由所辖中队负责立案查处和组织车辆清理。4.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依据《尤溪县户外广告设置导则》,加强广告牌、店招店牌、临时户外广告、灯箱等设施维护更新,保持干净整洁,督促个人商户发光字体广告损坏及时修复;拆除雨披阳棚,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门店落实整改,全面清理拆除楼顶、墙面、阳台等处的污损破旧的各类信息牌、门牌字号等广告设施;拆除乱拉乱挂的各类横幅布条、杂物等。5.治理违法建设。严厉打击新增违建,拆除沿街老旧小区违建、未经批准私自搭建的车库、柴火间、棚亭、围墙、围栏等建筑物(构筑物)。6.环境卫生保洁。全天侯人工保洁(4:00-23:00),重点抓早、中、晚三次普扫工作,落实道路机械化清扫3次/天(早、中、晚)、垃圾收集3次/天的作业机制,快速清扫路面漂浮垃圾,及时清掏、抹洗垃圾收转容器,确保箱桶垃圾不满溢。每周开展集中大扫除行动,打好“洗、扫、冲、刷、收”组合拳,定人员、定车辆、定时间、定路段展开“深度”清洗作业,采取高压洒水车冲洗道路、人机结合清洗人行道和路槽,利用机械化作业优势,做好道路隔离护栏和双黄线的抹洗工作,每3天清洗一次护栏、垃圾桶和餐厨桶,全面提升路面洁净度与整体观感。全面整治沿路树穴眼、窨井口等卫生死角和保洁盲区,清理道路积存垃圾,进一步提升道路卫生质量,公厕要求全天候保洁。7.市政基础设施。路灯100%亮化,人行道、交通护栏、井盖(含污水、雨水及路灯井盖)、交通标志标线和夜景等市政基础设施,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维护;行道树、花带和绿地修剪合理,美观,及时清理枯枝残叶。

  2.重点路段。

  路段范围:中心路、建设东街、建设西街、解放路(三角埕红绿灯口至双拥桥路段)、玉带桥、城西大道、东一路、东二路。

  整治标准:1.整治占道经营。取缔店外摊,要求齐门经营;落实沿街单位、门店卫生“门前四包”,管理有序、卫生整洁,无占道乱堆放;雨披、篷布统一规格、标准、颜色,破损的及时更新修复。加强人行道以及与人行道相连公共区域的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做到规范、有序。2规范临时占道市场。对占道市场实行规范管理,划线经营,严禁市场外溢,建设东西街蔬菜交易早市要及时于7∶30之前收市;整治夜市大排档,规范各类流动烧烤摊,不得油烟扰民、噪音扰民。3.加强渣土和装修垃圾监管。清理乱倒的建筑垃圾、弃土;及时查处渣土运输“滴洒漏”、违规乱倒建筑垃圾、装修垃圾行为,沿街门店装修垃圾必须日产日清;无主的由所辖中队负责立案查处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清理。4.加强户外广告设置。依据《尤溪县户外广告设置导则》,加强广告牌、店招店牌、临时户外广告、灯箱等设施的维护更新,保持干净整洁,对发光字体广告损坏的及时修复;雨披、遮阳棚设置规范。5.治理违法建设:严格控制新增违建,对违法建设按序时逐步推进治理。6.环境卫生保洁:主干道实行机械化清扫和人工清扫保洁同步,机械化清扫2次/天,人工三大扫(早、中、晚)并全天候(4:00-22:30)保洁,定时洒水降尘,确保路面无扬尘。垃圾收集2次/天,垃圾桶干净整洁,垃圾落地不得超过15分钟。定期清理大件物品,每5天清洗一次护栏、垃圾桶和餐厨桶;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大扫除行动,采取高压洒水车冲洗道路、人行道及路槽进行人机结合清洗,公厕环卫卫生干净整洁。7.市政基础设施:路灯100%亮化,人行道、交通护栏、井盖(含污水、雨水及路灯井盖)、交通标志标线和夜景等市政基础设施,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发现两小时以内做好应急措施,1天内制定方案,3天内进行维护;行道树、花带和绿地修剪基本合理,美观,及时清理枯枝残叶。

  3.提升路段。

  路段范围:和顺路、新建路、厦岗街、升平路、民主路、兴贤路、沈福路、凤山路、埔头村。

  整治标准:重点对路段内的建筑垃圾、乱堆放杂物、乱张贴、乱摆摊点、乱挖道、乱挂晒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全面开展治理,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对破损广告及时更新,力求整治一项巩固一项,做好日常跟踪督查,杜绝回潮;实行人工三大扫/天(早、中、晚)并全天候(4:00-22:00)保洁,垃圾收集2次/天,垃圾桶干净整洁,定期对背街小巷、垃圾死角、大件物品进行专项清扫、清运;路灯100%亮化,人行道、交通护栏、井盖(含污水、雨水及路灯井盖)、交通标志标线和夜景等市政基础设施,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发现两小时以内做好应急措施,3天内制定方案,一星期内进行维护;行道树、花带和绿地修剪符合要求,及时清理枯枝残叶。

  (二)文明社区标准治理。

  1.背街小巷整治。开展背街小巷整治提升行动,做到“十无一有”(即“十无”:无私搭乱建、无开墙打洞、无乱停车、无乱占道、无乱搭架空线、无外立面破损、无违规广告牌匾、无道路破损、无违规经营、无堆物堆料,“一有”:有专业物业企业管理、小区业主自管或社区提供基本物业服务管理),将城市精细化管理向背街小巷延伸,改善背街小巷综合环境,提高群众居住质量,增强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2.小区物业管理。按照“政府引导扶持、动员群众参与、促进业主自治、鼓励中介组织参与市场化管理服务”的整体思路,结合“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逐步建立县、乡(镇)、社区三级物业管理协调体系和社区、业主、物业企业三级协商服务机制,重点开展河滨佳园物业缺失小区规范化管理试点提升,实现政府扶持鼓励和物业缺失小区业主自觉缴费、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良性互动,形成社会协同、管理多元的物业缺失小区规范化管理机制。同时,加强协调社区配合开展物业管理行业信用信息的征集、考核、评价汇总和核查工作,积极改进有物业服务小区的物业管理质量,开展干部职工不缴交物业费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档次。

  四、时间安排

  整治提升行动时间从2019年11月4日至2020年1月15日。

  五、具体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高度重视,按照整治提升工作任务和目标,严格实行分管领导划片包干制度,示范路段由陈秀斌副局长负责落实、重点路段由吴建钦副局长负责落实、提升路段由陈友荣副局长负责落实、背街小巷由黄景峰大队长负责落实,明确责任组长和责任成员,切实抓出成效,达到整治提升目标。同时,在每个路段、社区建立网格化管理便民服务联系卡,并由牵头领导于每个星期召开一次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协商会,以此解决城市管理投诉、服务和处置大难题。

  (二)建立平台,快速处置。要创新管理模式,创建环境卫生快速处置、数字城管服务中心、“e三明”督办和夜市烧烤文明经营等微信工作群,将城区沿街商铺商户、夜市烧烤经营者、汇晟公司环卫人员等加入微信工作群,利用微信能够将声音、图片、文字、视频等信息迅速传递的功能,随时上传各类城市管理存在问题和违反城市管理不文明行为,做到实时督办、及时沟通、快速解决,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健全长效自我约束管理机制。同时,组织城监大队队员于12月份分两期(每期5天)开展军事化管理训练活动,增强执法人员身体素质、意志毅力和团队精神,提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精神面貌。

  (三)加强督查,建立机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抽调相关股室为成员的城区管理整治提升督查领导小组,通过定点巡查和突击巡查等方式,对各类影响城区市容市貌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每半个月开展一次督查和进行督查通报;每月底进行整改通报。同时,要建立健全城区流浪狗管理、社区牲畜散养、物业提升管理和文明社区创建等制度和方案。

  (四)加强宣传,造浓氛围。要发挥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本次专项行动工作典型经验、重点难点攻克等信息。同时,继续在县融媒体曝光台上曝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影响恶劣的城市管理规定不文明行为,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推进城市管理良好氛围。

  (五)严格奖惩,确保实效。将本次整治提升行动开展情况列为单位和个人年度二级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内容,对工作中超额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评先评优,城监大队协管员绩效考核奖予以差异化分配,原则控制在30%(不少于每人50元/月),确保不折不扣按期、保质完成各项整治提升目标任务。

 

                           尤溪县城市管理局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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