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日期:2020-10-22 19:00 来源:尤溪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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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住建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文书档案、重要会务、机要和外事接待等机关日常运作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效能、综合治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修志、督查工作;管理局机关设备器材、物资、房产和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管理局机关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负责局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应急预案、行政采购、日常值班、消防、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局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内部审计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绩效考核、人事、劳资、继续教育、职称评聘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决算,综合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各项资金;负责管理离休、退休干部职工服务工作和遗属的有关工作;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建设系统企业改革改制工作。 

  (二)法制股(信访室)。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普法、依法行政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相关政策;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报备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执法监督活动和法制宣传;负责申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认及证件管理相关工作;牵头组织 修订和完善本局内控管理制度、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有关规定;负责信访、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三)村镇建设股。拟订全县村镇减排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燃气等行业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配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中心镇的建设,配合推动城乡统筹工作。 

  (四)建筑业和质量安全股(消防与化工工程监管协调股)拟订全县建筑业改革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指导和规范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建筑制品、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等主体行为;拟订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工程总承包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政策制定并监督执行;指导和管理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负责全县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制品、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咨询、招标投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室内外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爆破与拆除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等机构和个人资质(资格)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建设领域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拟订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监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以及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招标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备案、竣工验收备案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监理、检测管理;组织或参与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县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工作;组织协调本县建筑企业参与省外、港澳台、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组织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县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建筑安装工程(含土建、建筑电气、暖卫、通风、给排水)质量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调配合机制,协调相关部门拟订化工建设工程质量政策措施、并指导、协调实施。 

  (五)房地产业和住房保障股。拟订全县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房地产市场监管和产业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发布房地产开发、交易信息;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负责全县房地产业企业资质管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指导和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管理;负责商品房、存量房(二手房)合同网签备案管理;指导和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管理、白蚁防治、房屋租赁、危房管理、房屋面积管理。经县人民政府授权,组织实施县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全县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县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县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拟订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政策,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政策;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房的运营、维护、租金交缴工作 

  )科技设计股(总工程师办公室)。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勘察设计咨询行业、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示范项目,负责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指导实用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和地下空间利用工作;配合指导全县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组织全县建设人才现状定期调查和需求预测;负责全县建设行业技师审核报批组织工作;负责全县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资格、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的申报初审、注册认证和管理工作;参与建筑行业劳动技能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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