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日期:2020-10-22 19:29 来源:尤溪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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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编制、审核机关和直属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落实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承担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政务值班、效能、督查、保密、机要、档案、信访、会务、接待和内部安全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文电的起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和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等事项的落实督查工作负责信息化安全工作、信息资源整合和综合管理。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建设。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 

  (二)人事教育股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劳动工资、外事等工作开展评比表彰及优抚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奖惩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基层基础建设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计划生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承担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三)财务装备股承担编报机关、直属单位预决算。承担协调机关、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管理。负责内部财务监督检查和控制规范工作。承担各类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协调组织机关、直属单位收费管理、票据管理、罚没物资处理。指导本系统装备配备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日常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组织权责清单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承担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指导直属机构、派出机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办案能力和水平,承担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拟订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全县市场监管经济违法案件工作责指导案件管理系统的录入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负责经济违法案件的统计和档案管理。 

  (五)登记审批股负责实施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办理核准企业名称工作负责审核审批档案的整理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配合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 

  (六)市场规范管理股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协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的管理和应用。组织指导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依法承担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和监管信息公示与归集共享,以及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依法组织查处无照经营以及与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相关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拍卖行为的规范管理工作。依法实施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查处合同行政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合同示范文本制订推行、企业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公示活动等工作。组织指导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牵头负责同城快送行业监管相关工作。 

  (七)知识产权股(品牌办)拟订实施知识产权奖励激励、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政策措施。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负责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等行政裁决。负责专利执法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负责专利侵权纠纷处理等行政裁决。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拟订商标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商标使用行为、商标代理行为、商标印制行为。组织开展商标专用权保护。依法组织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负责驰名商标推荐和认定后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原产地地理标志相关保护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广告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八)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拟订全县食品安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协调指导,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专项整治和考核评议工作。统筹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具体负责建立舆情监测和新闻发言人制度负责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及舆情应对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股承担食品(含保健食品,下同)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承担食品生产行政许可强制检验工作依法实施食品流通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承担食盐经营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参与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 

  (十)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负责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参与查处相关食品安全重大违法行为。 

  (十一)药品化妆品监管股组织实施全县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组织实施药品零售的检查和化妆品经营、药品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和国家化妆品标准监督实施药品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的检查和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相关工作。 

  (十二)质量计量监管股对全生产领域工业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承担对生产领域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生产企业证后产品质量监督。对承担县级监督抽查任务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承检质量实施监督管理。承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生产企业证后产品质量监督,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负责推进品牌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项和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质量强县办公室日常工作。监督检查计量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协助管理商品条码工作。监督管理全县认证工作,拟订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全县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按要求做好认可相关工作。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本县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生产销售环节的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指导全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建设,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十四)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指导消费环境建设,指导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指导消费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承担消费者咨询、投诉(含12345等平台)、举报接收登记、分流分派、跟踪催办、数据分析工作,指导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处理以及相关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参与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网络体系建设与管理。 

  (十)综合执法大队价格监督检查股)。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领域的产品(商品)、食品生产流通、保健食品、酒类流通、餐饮服务、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商标侵权、违法广告、无照经营、合同欺诈、违法直销和传销等违法案件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违法直销、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交办、移交的案件。组织指导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拟定全县价格监督检查的政策措施和具体办法,组织实施全县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全县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监管价格收费行为,推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健全价格社会监督和举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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