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教育局内设机构

日期:2022-10-27 17:28 来源:尤溪县政府办
| | | |

  县教育局设9个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

  (一)办公室(挂“党委办公室”牌子)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学校(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办理党委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全局性报告、意见、总结、领导讲话、汇报等材料的起草和印发;负责文秘、印章、档案、提案、督办、保密、信访、年鉴编写、各类毕业证书管理及安全、卫生、财产管理、办公自动化建设等机关行政后勤工作;负责上传下达的督查、督办;做好政策研究和信息调研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重大会议的组织安排、对外接待工作;负责办理教育系统的表彰奖惩;负责全县学历学位查询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干部管理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综治安全工作、卫生等工作;负责县教育局学习中心组学习和组织、协调教育系统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青妇工作。

  (二)计财股

  负责编制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的编制以及县级教育经费管理的具体工作;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的政策和规定,监测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负责各类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及基建投资计划安排和管理;协助做好所辖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经费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对本系统会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负责教育收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发展、教育经费、基建财务决算、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信息统计和分析;负责协调全县中小学学校危房改造和校安工程工作;负责多渠道捐资助学和侨资外资的引进和管理;管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奖励基金;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后勤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建筑安全工作;负责做好机关财务、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和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机关政府采购工作。

  (三)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学校(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各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宏观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拟订全县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培训计划;负责全县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负责教师培训基地管理和在职教师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拟订主管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特级教师评选申报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录用工作;管理教育系统教职工人事档案;负责全县的学历认定和更改工作;负责机关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教育系统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四)中等教育股

  负责全县普通中学(含民办中学)的办学指导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指导全县普通中学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方案,建立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并指导实施,规范普通中学办学行为;拟订普通中学年度招生计划;负责对全县普通高中达标校、义务教育标准化初级中学申报推荐;负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和推广工作;负责初、高中教学用书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中学(含民办中学)的学籍管理和审核;负责全县中考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推进“两基”、“双高普九”巩固提高和“教育强县”工作;负责民办中学教育的业务管理工作;协助抓好学校德育、安全、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

  (五)初等教育股(挂“尤溪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县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教育;拟订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招生计划;指导推动初等义务教育实施和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义务教育标准化小学的评选;负责省、市示范性幼儿园初评、申报工作;负责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实验和推广工作;指导幼儿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的学制、教学计划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的教学研究的常规管理和质量监控;指导全县小学的科技教育;推进“两基”、“双高普九”巩固提高和“教育强县”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电子学籍管理,负责幼儿园登记注册及初招工作。负责民办小学(幼儿)教育的业务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指导监督检查社会各行业的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实施普通话师资培训与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协助抓好学校德育、安全、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

  (六)思想政治教育股

  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负责抓好所辖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的建设和改革;负责指导所辖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开展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的群团工作和思想理论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训练;指导学校校园文明创建工作和德育先进的评估;负责所辖学校安定稳定工作。

  负责实施《德育规程》,落实以德治校方略。指导全县中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普法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开展环境知识教育,争创省级、市级、县级“绿色学校”;完善评估体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工作网络;指导学生社会实践及校外活动场所、劳动基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拟定德育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办理各级各类学校县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

  (七)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挂“尤溪县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拟订中等职业教育年度招生计划;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统筹管理教学质量的检测,进行办学水平评估,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和晋级达标的申报工作;指导社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农村文化技术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完善三级办学网络,提高农民文化素质;负责协调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与实施。指导职业证书考试工作;负责高中阶段民办学校申办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县民办教育的协调和管理工作;指导、检查、督促民办学校学生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业岗位培训、农民工培训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管理。

  负责全县终身教育工作;指导推进全县社区教育工作;指导推进学习型党组织、机关、单位、社区、家庭等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建设;指导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指导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学校)、村(市)民学校三级社区教育网络的建设,指导老年大学示范校的创建工作;指导开展各级各类教育培训和活动;指导开展终身教育活动和终身教育理论研究;承担县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安全教育股(挂“尤溪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统筹协调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拟订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章措施并督促落实;指导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统计分析全县学校重大安全事故、治安案件、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和非正常死亡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校园周边环境问题,严厉打击各种滋扰校园、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部署学校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建立来信来访和涉校、涉生案件备查制度;指导学校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落实和督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各类法规的贯彻实施;检查、督促和协调各级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中小学生安全工作;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联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认真查处骚扰、破坏学校正常秩序,侵犯师生正常权利的案件;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校园周边环境问题,创造良好育人环境;做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工作的预防矫正工作;参与在校生的安全防范及普法教育;开展安全教育、普法教育调研、理论研究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未保办工作;承担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

  综合管理、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性的学校体育、艺术比赛和演出活动,组织参加相关的市级以上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会同县卫生部门指导在校学生疾病防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配合县征兵办开展在校学生征兵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教育系统红十字会和双拥工作;指导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改革,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全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承担县教师艺术团的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

  教育局党委负责所属基层党组织和群团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