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教育局主要职责

日期:2022-10-27 17:27 来源:尤溪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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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溪县教育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县委、县政府科教强县和打造闽中教育强县战略,并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二)拟订全县教育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指导、协调全县教育改革;依法加强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检查、指导和评估;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宣传工作。

  (三)负责基础教育的统筹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综合管理全县普通高中、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管理民办学校,推动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四)指导协调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指导和推进全县社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县终身教育工作,承担县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进行督导,对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监测评估。

  (六)拟订全县各类教育年度招生计划,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招生、中等职业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中会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教育人才规划和预测。

  (七)负责提出全县每年教育经费使用计划的建议,管理使用县级教育经费;负责多渠道捐资助学和侨资外资的引进和管理;组织协调并负责所辖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经费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八)负责全县学校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校办产业和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指导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结构、布局调整。

  (九)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培养培训、考核管理和师范类毕业生的招聘录用及就业指导工作;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职务制度和表彰奖惩等工作,指导学校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十)指导基础教育学校年度招生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学籍学历管理;统筹监管全县各类教育考试。

  (十一)指导全县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信息咨询、师资培训和教学监测评估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国防教育、科技教育、环保教育、计生、后勤以及文明学校的评估等工作;负责所辖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和稳定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学校的突发性事件;统筹协调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承担县未成年人保护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

  (十四)负责教育系统各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宏观管理及局机关干部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所辖各级各类学校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和干部培训工作,管理所辖学校(单位)干部档案;负责指导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工青妇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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