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公安局内设机构

日期:2020-10-22 17:36 来源:尤溪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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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公安局设14个内设机构:

  (一)政工室

  负责公安机关的队伍建设、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制定政治思想工作计划;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建立岗位责任制,推行目标管理;组织开展评先创优、立功创模活动;组织开展各类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和文体活动。

  负责管理公安机关编制和人事工作,负责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录用接收人民警察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全县公安民警、文职干部考核、调配、奖惩、评授警衔、专业技术职称、工资、福利、计划生育、退(离)休和公安民警出国(境)政审等项工作;协助县委组织部门管理、考核县公安局、各室所队领导班子;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教育行政管理,规划、组织全县公安民警培训、成人学历教育管理工作和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负责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工作;负责对外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办理党委日常事务工作。核定公安专项行政编制4名。

  (二)警务保障室

  负责本局行政后勤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对本局业务经费及其他专款进行管理、划拨工作,对全局业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编审;负责制定公安经费、装备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全县公安装备、被装购置、调拨、管理、核发;负责本局机关的财务、车辆、基建、办公用房维修、内务卫生、食堂、医疗保健管理和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

  核定公安专项行政编制3名。

  (三)纪委监察室(加挂“督察大队”、“审计室”牌子)

  监察室与设置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履行职责。负责公安机关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维护民警合法权益,负责对本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对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和本县公安机关行政首长负责、受理检举、控告案件。

  核定公安专项行政编制3名。

  (四)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

  负责受理群众的报警、求助,接报和掌握全县敌社情、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治安案(事)件、重大治安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事故等动态信息,按规定及时处置并上报;及时收集、审核、研判、传递各类信息;收集和掌握全县各类社会动态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苗头性、预警性信息,提出对策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发挥参谋作用,为社会治安防控提供预警信息;根据局党委和领导的要求,下达指示、命令,负责部署、指挥本县重大设卡、堵截、协查、通缉等警务活动,承担县110社会联动工作办公室职能。

  负责全县公安信息网络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信息网络中心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保障电视、电话会议、图像传输、综合数据查询等技术服务,负责办公自动化建设及技术支持;担负信息通信值班任务和密码通信工作,确保公安通讯、保密传输迅速、准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维护信息通信设备;管理公安无线电频率资源和其它通信资源。负责公安科技工作。

  负责承担文秘、调研、督查、统计、收发、机要、史志、保密、档案等工作;协调组织、安排全局性会议;负责授权的案(事)件发布、新闻宣传把关。

  指挥中心下设指挥调度中队(一中队)、情报研判中队(二中队)、政勤中队(三中队)3个股级机构。

  核定公安专项行政编制8名。

  (五)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工作,搜集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情报信息,研究拟定对策,及时处置、防范和打击各类危害国内安全的活动;负责侦办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各类案(事)件,完成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承办文件物证检验工作;负责物建、指挥秘密力量,开展隐蔽对敌工作;指导和承办宗教、民族、特殊领域、文化社科领域、有关重要考试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指导派出所国内安全基层基础工作;负责外联工作。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下设综合情报中队1个股级机构。

  核定公安专项行政编制5名。

  (六)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侦办规定的、管辖的刑事案件,掌握分析全县刑事犯罪情况,研究制定刑事侦查工作对策,指导或协助其他警种开展刑事侦查工作;负责处置劫持人质、爆炸等重大恐怖犯罪案件和各类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追捕逃犯;负责建立、发展、管理、使用刑事特情和收集刑事犯罪情报;负责物证送检和法医鉴定;开展刑事犯罪科学技术研究,应用刑事技术各种手段为侦察、破案服务。

  刑事侦查大队下设综合情报研判中队(一中队)、刑事技术中队(二中队,加挂“刑事科学技术室”“物证鉴定室”牌子)、案审中队(三中队)、重案侦查中队(四中队)、侵财侦查一队(五中队)、侵财侦查二队(六中队)、侵财侦查三队(七中队)7个股级机构。

  核定公安专项行政编制35名。

  (七)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依法对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负责并指导派出所处理本县交通事故、协助处理特大交通事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县机动车辆、驾驶员和教练员管理,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管理和年审、考试发证工作以及日常各项业务管理及安全教育; 负责现代化管理交通安全工程技术项目的设施、装备的可行性论证、技术审定及组织实施,逐步实现交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负责组织调研,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对策,参与城市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交通管理大队下设综合情报中队(一中队)、车驾管中队(二中队)、秩序管理中队(三中队)、事故处理中队(四中队)4个股级机构。

  核定公安专项行政编制15名。

  (八)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负责全县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掌握全县治安动态,研究、制定全县治安行政管理的政策、规定;负责指导、承办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和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处置重大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负责指导全县公安派出所的基层基础建设和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全县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负责指导参与全县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同位素、核材料等危险物品的治安管理;指导、监督及参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活动公安保卫工作;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

  负责执行有关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并指导全县人口、统计工作和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建设、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常住人口登记以及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口、重点人口、房屋租赁等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并协助做好暂住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承担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全县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开展互联网信息监控工作,依法查处在计算机网络中制作、复制、查阅、传播有害信息和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的特定对象和目标实施技术侦察;对全县信息网络安全产品实行行业管理。

  治安管理大队下设综合情报中队(一中队)、管理行动中队(二中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中队(三中队)、案件侦查中队(四中队)4个股级机构。

  核定公安专项行政编制11名。

  (九)法制大队(加挂“信访办公室”牌子)

  负责规划、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工作,掌握、检查、考核、监督公安执法情况;负责对县局规范性文件文稿进行法律审核,对上级和其他部门征求意见的规范性文件文稿提出修改意见;负责各类案件审核和劳教少教案件的审批上报;负责审核本局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作出的解除拘留决定,审核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的使用,审核收缴、退还保证金的决定;负责审核本局的行政、治安案件;负责办理公安行政复议、应诉、国家赔偿案件,组织本局有关行政案件的听证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提供法律咨询;负责开展公安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执法培训。负责办理信访、控告、申诉事宜,对局领导交办的公民对执法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案件组织复查,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报局领导批准后实施。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指导和监督。

  核定公安专项行政编制4名。

  (十)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全县经济犯罪的侦查工作,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经侦部门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侦办本县及上级交办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协助县外公安机关侦办经济犯罪案件;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县经济犯罪侦查工作。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下设侦查中队1个股级机构。

  核定公安专项行政编制5名。

  (十一)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掌握出入境动态。承办出国(境)证照(件)受理、审核、上报、发放等日常工作和国籍管理工作,负责并指导管理来(驻)尤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等国境外人员,依法查处涉及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活动,检查指导派出所落实外管工作。

  核定公安专项行政编制3名。

  (十二)禁毒大队(加挂“尤溪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县毒品犯罪的侦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阶段性的打击毒品犯罪专项行动;负责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宣传,禁吸戒毒、禁种铲毒、精神麻醉药品案件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负责县禁毒委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禁毒大队下设侦查中队1个股级机构。

  核定公安专项行政编制5名。

  (十三)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股级)

  职责:一是承担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工作,负责全县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二是开展互联网信息监控工作,依法查处在计算机网络中制作、复制、查阅、传播有害信息和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三是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的特定对象和目标实施侦查。四是对全县信息网络安全产品实行行业管理。

  (十四)巡特警反恐大队(股级)

  职责:一是应急处突。对爆炸、绑架、劫持人质等各类重大案件以及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进行现场管控、前期处置,对正在发生的暴恐和个人极端暴力行为实施武力打击。二是巡逻防控。在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开展加强性武装巡逻、动中备勤。三是设卡检查。统筹卡点建设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应急响应规定开展日常性、加强性设卡检查,盘查、处置疑人疑车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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