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

日期:2022-08-18 16:42 来源: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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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会务、绩效评估、效能建设、安全保卫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管理、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综合股。组织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分析研究国内外、全省、全市和全县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对策建议;开展全县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调控的措施建议;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年度计划;负责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报告起草工作。 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提出推进全县城镇化的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及重要设施建设意见。研究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和实施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协调、衔接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体育、就业和收入分配等专项规划、政策;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审核、转报社会事业领域建设项目,推进社会事业重大项目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做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三)固定资产投资股。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县内有关投资的调控政策,提出计划期内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结构目标;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政法基础设施、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负责转报及下达相关行业基础设施项目中央预算及省预算内投资补助;按照管理权限协助开展相关领域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受理承办本局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及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相关政策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本局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拟订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制度。 

  (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心。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牵头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参与起草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合法性审核;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招投标工作,核准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研究拟订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协调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指导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承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企业债券发行申请和上报,协调配合推进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负责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工作推进等;负责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跟踪督促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落实;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估和绩效考评。 

  (五)农业发展与工业交通股。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工业发展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态势,研究提出综合性产业政策建议,推进全县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负责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统筹全县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平衡;参与协调本县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并组织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需要县里综合平衡的重大产业布局和重点区域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转报相关领域项目;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参与协调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按规定办理国家鼓励发展的限额以下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承担涉及县发改局有关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综合分析交通运输和能源发展情况,参与研究提出交通运输和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协调推进交通、能源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统筹交通和能源相关行业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解决交通和能源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按权限审核、转报有关建设项目。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生物医药、水利、水产、气象等规划、计划及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参与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策划全县重大水利项目,协调和督促推进全县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和建设工作;按管理权限审核、转报林业、水利等建设项目,并做好跟踪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县项目成果转化的发展思路;组织全县参加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征集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等的最新项目成果和全县企业的技术需求;组织全县开展6·18项目日常对接活动,做好签约项目跟踪、落实工作;组织推动“6•18”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具体牵头做好全县项目成果转化扶持资金审核、转报工作,推动项目成果落地转化。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和政策;牵头策划、筛选与储备县级招商引资项目,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重大招商活动的项目工作;按照规定审核转报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项目。 

  (六)第三产业服务中心。研究提出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粮食、化肥等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总量平衡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工作;参与研究内外贸发展战略和规划,按规定承担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推进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按照管理权限转报服务业领域建设项目,并做好跟踪管理工作;具体承担县第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第三产业发展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落实全县第三产业发展的综合分析、目标考评等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牵头研究提出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推进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活动;组织监测分析数字经济运行;统筹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负责审核转报相关领域。 

  (七)生态建设与区域发展股。组织拟订生态文明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相关规划和计划;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促进可持续发展;统筹协调生态县建设,协调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各项改革工作,推动解决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衔接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按照管理权限转报相关领域项目;承担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工作小组牵头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融入闽西南协同发展等区域合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对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库区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相关方面申报以工代赈等投资项目;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协调衔接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区域经济合作;参与拟订我县区域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转报相关领域项目。 

  (八)重点项目建设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政策;组织编制全县重点项目中长期规划、前期工作计划、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年度县重点项目名单和省市级重点项目申报名单,组织编制全县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跟踪县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检查、督促、指导县重点项目的建设,协调县重点项目实施推进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督促分级管理单位和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县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参与县重点项目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项目竞赛活动开展和考评的牵头组织工作,组织开展县重点项目建设单位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考评和参建单位(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业绩信誉考评登记;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信息研究分析,提出有关对策建议;负责县重点项目征集、储备和滚动管理,组织重点项目建设宣传;承担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价格股。负责起草价格工作综合性文稿;负责全县价格总水平的调控工作;负责启动平价商店和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负责对列入成本监审目录和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成本监审和成本调查及成本信息公开;负责对暂未列入成本监审目录但在特定时期政府认为需监管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成本监审;负责重要商品、服务和收费成本的专项调查分析。完成省市下达的农产品成本调查任务。按规定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培训考试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管理;负责管理收费报告制度和收费政策评估制度,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负责管理国家、省、市、县目录清单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涉案财物价格鉴证;负责监测、调控相关商品、服务价格和形势分析。 

  (十)粮食储备和行业管理股。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负责编制全县地方储备粮的规模和县本级储备粮的布局、品种、数量、年度轮换计划及动用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粮油储备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县本级粮油储备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粮食流通仓储设施规划建设;负责粮食最低收购价储备订单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工作;负责全县粮油市场价格监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粮油仓储、社会粮油等统计汇总工作;负责粮食应急工作协调及对外联络。负责我县军粮供应保障工作,负责军粮供应网点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工作。提出粮食流通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我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承担粮食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指导粮食行业协会工作;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粮油批发市场和骨干粮食加工企业、骨干粮店等建设;负责粮食企业改革发展和粮食产业化经营工作;负责全县粮油工业统计工作;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建议。负责综合协调粮储行政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粮储业务性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粮储行政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研究粮食和物资储备的重大问题。负责粮储行政后勤工作。负责粮储和所属粮储企业的党群、干部人事协调等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粮储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粮储企业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一)安全仓储和物资储备股。依法对县级储备粮和物资储备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轮换计划,以及有关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购销、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有关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核查粮食收购资格,承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下达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任务,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指导对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指导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及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负责物资储备应急工作协调及对外联络,指导系统应急工作。拟订县级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研究提出县级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全县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统计工作。提出物资储备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承担我县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承担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拟订有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企业内部审计工作。 

  (十二)苏区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县直部门做好向国家部委、省、市直部门争取有关苏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工作;负责协调尤溪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重大项目的开发、申报。 负责研究草拟尤溪苏区高质量发展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尤溪县苏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的建议,对各专项规划、计划实施进行指导、协调、综合评估和衔接。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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