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城市管理局内设机构

日期:2020-10-22 19:35 来源:尤溪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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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城市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处理机关日常行政工作和事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局综合性文稿的起草、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接待、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机关效能、政务公开、电子政务、信息宣传、招商引资、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领导批示件的协调、督办工作。负责局固定资产管理贯彻执行财会、审计、物价等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审计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决算、财务报表,综合管理机关行政事业经费和城市管理各项专项资金负责非税收入、罚没款的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固定资产采购计划报批、报废审批管理、内部审计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装备器材的列编、更新和补充工作。 

  (二)组织人事股。负责抓好本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卫生保健、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局党组组织、统战、宣传、日常事务性以及指导局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组织建设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职称评聘、绩效考核、教育培训、评先评优、离退休干部管理与服务等工作协助有关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做好劳务派遣工的劳务派遣、合同签订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负责起草城市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局年度法律法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全局城市管理项目等合同的审核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文书的保管与使用,行政执法案件材料立卷与管理负责法督察工作,落实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宣传、咨询和开展普法工作负责来信来访、重要信访件的协调、督办工作负责12345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执法举报电话、网络舆情办理及回复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办理工作负责协调住建、市场监督、水利等部门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编制和调整部门权责清单。 

  (四)市容管理股。负责对城市管理各责任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负责拟订市容管理考评标准及细则并组织实施协调、监督城区各单位落实市容市貌共建路段包干责任制负责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工作依法承办对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户外广告、夜景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和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协调、指导开展建筑渣土沙石运输管理各项工作依法承办对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行为查处工作。组织拆除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负责城市户外广告、霓虹灯及桥梁上大型广告、悬挂物设置等行政事项审核并办理审批工作物业管理的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数字城管工作业务指导、检查监督。 

  (五)公用事业股。拟订城区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路灯、排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市容环卫等行业管理工作管理城市市政管线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等单位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建设项目配套的园林绿化建设,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各类市政管线、城市绿地,修剪、砍伐、迁移城市树木,改装、拆除、迁移市政公用设施,城市排水,城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设施的处置及经营性清理、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等行政事项审核并办理审批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实施负责环卫工作业务指导、检查监督负责全县餐厨剩余物收集、运输、处理等各环节的监管。 

  (六)执法督查股。负责制订和完善城市管理考评办法、标准和细则,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考评奖惩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和县委、县政府、局领导批办、交办事项以及局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负责组织对局属各部门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目标管理考评工作负责对执法队伍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纪守法、队容队纪等行为进行督查,对违规行为进行纠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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