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尤溪县环境监察信息

日期:2017-01-16 14:4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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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12

尤溪县环境保护局 20161228

尤溪县环境监察执法再创佳绩

--2016年尤溪县环境监察执法战报

2016年我局根据新《环保法》及其四个配套办法、环境污染犯罪“两高司法解释” 积极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密切配合各项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9件,已立案调查59件,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8件,共处罚金162万余元,取缔企业7家,责令限产停产企业17家,查封扣押25家,适用行政拘留案件移送公安12件,涉嫌环境刑事犯罪案件移送公安2件。在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期间,我局环境监察大队不仅在办案数量上位居全市前列,办案类型也丰富多样,受到省厅高度赞扬和肯定,被推荐参与全国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

2016年,我局环境监察大队更加熟练、灵活的运用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配合更加流畅默契。20166月下旬,接群众举报,中仙上坂自然村有一非法竹浆浸泡加工点,在掌握初步证据情况后,我局执法人员立即联合公安干警制定方案前往现场调查查处,成功控制相关涉案人员,妥善处置现场遗留的危险废物,避免造成环境安全隐患。2016627日,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对我局2015年查办的苏大和等人污染环境案件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这是全省首例由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随后,我局立即提请县政府讨论对该案扣押的废弃印刷电路板的后续处置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协调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上述废弃印刷电路板于10月中旬成功拍卖,并于11月初完成了转移处置工作。自20169月环保部在全国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以来,我局把大练兵作为2016年下半年环境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执法大练兵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方案,要求所有在岗执法人员全员参与,全面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大练兵期间,我局执法部门侦办了我县首例按日计罚案件、首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环境处罚案件,同时四个配套办法适用案件齐全。(尤溪县环保局 曾洁)

尤溪县环境监察大队荣获“五一先锋号”

20161229日,尤溪县总工会一行代表三明市总工会,到我局进行授牌,向我局环境监察大队授予2016年度三明市“五一先锋号”荣誉称号。

我局环境监察大队在工作实践中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党的群众路线为指导思想,切实践行党的十八大精神,利用白天、夜晚,上班日、节假日,上班时间、下时班时间对企业进行定期巡查,不定期突击检查,以实际行动守护清水蓝天、共建美好家园。本年度共出动检查2100多人次,检查280多家企事业单位,特别对化工、放射源、危险废物、选矿企业实行重点监管,认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有一定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落实各项整改措施,长抓不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同时,以强有力的措施贯彻执行新环保法,坚持铁拳治污、铁腕执法,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向污染宣战。对偷排偷放、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惩处。

我局环境监察大队在做好监察执法工作的同时,对于各类群众投诉和来电来访,都能做到及时接警、及时处理、及时反馈。2016年共组织处理12369投诉等来信来电来访283件,来信来电来访处理率100%,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尤溪县环保局 曾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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