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尤溪县环境监察信息

日期:2017-01-04 15:2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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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11期

尤溪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11月30日

非法木材炼油加工点被查获

业主涉嫌环境污染刑事犯罪

2016年11月16日,我局接群众举报,反映西城镇玉池村有人从事非法木材加工炼制木焦油。按举报人的提示,我局执法人员会同西城镇环保站工作人员于中午1点左右在西城镇玉池村罗汉寺附近发现一处以杉树头为原料热解炼制木焦油的炼油点。

经查,该炼油点建设了10口热解炉、3个油水分离铁桶和相应的生产设备。其中1级铁桶上部基本都是产品木焦油,2级、3级铁桶内基本都是木醋液及热解产生的焦油状残余物,3级铁桶内的木醋液及焦油状残余物通过软管排至生产区域下方竹林圆形土坑内。土坑内尚有油水分离后的残余物残留,执法人员测量了土坑的大小,其直径约3.1米、渗漏残余物深度约0.31米,渗漏残余物约2.34立方米,坑内剩余残余物呈黑色粘稠焦油状。执法人员依法采取了2瓶样品,对现场进行拍摄录相和照片取证,并现场对该炼油点生产用电实施查封。调查询问后,该炼油点负责人对违法事实进行了确认,但拒绝提供相关证件和签字确认,并让执法人员自行在笔录上写明其拒绝签字。执法人员录下现场情况并留置送达了查封扣押决定书。

本案中,热解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焦油状残余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危险废物,据此初步判定该炼油点涉嫌利用渗坑排放有毒物质污染环境犯罪,我局已将该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县公安局当天受案并立案调查,同时我局也向县检察院通报了该案。(尤溪县环保局 吴荣锋)

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

养猪业主面临行政拘留

2016年10月24日,尤溪县环境保护局接网友投诉,位于尤溪县西城镇新联村的养猪场(新联村驾校边上)废水长期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小河,河水污染严重、臭气冲天。尤溪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养猪场进行实地检查。

经尤溪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查实,网友投诉的养猪场为尤溪县西城镇新联大桔坑养殖场,地址位于尤溪县西城镇新联大桔坑,目前该养殖场存栏约370只生猪,已配套建设沼气池2口,养化塘4口。养猪废水经猪栏旁水沟排入沼气池处理,沼气池处理后的废水通过直径约15cm的PVC管排至新联溪对岸的养化塘。检查发现该养殖场下方斜坡处的PVC管破裂,经沼气池处理后的废水沿地势顺流至304县道旁的雨水沟,再经雨水沟排入新联溪。我局执法人员在304县道旁雨水沟处采水样一瓶并拍照、录像取证,现场所采水样经尤溪县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显示该猪场废水超标排放。

目前,尤溪县西城镇新联大桔坑养殖场因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超标排放污染物一案已办结,我局已依法作出行政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该养殖场业还将面临行政拘留。(尤溪县环保局 吴东)

—— 执法战报 ——

我局积极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本年度截止11月底,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7件,已立案调查57件,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8件,取缔7家。责令限产停产企业17家,查封扣押25家,适用行政拘留案件移送公安12件,涉嫌环境刑事犯罪案件移送公安2件。执法大练兵战果丰硕!9-11月大练兵期间,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7件,占目前查办案件总数的65%。在大练兵期间我局执法队伍不仅在办案数量上位居全市前列,办案类型也多有突破:大练兵期间,我局执法部门侦办了我县首例按日计罚案件、首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环境处罚案件,同时四个配套办法适用案件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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