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尤溪县环境监察信息

日期:2016-10-10 11:0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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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3期

尤溪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3月30日

尤溪县小流域污染整治专项执法检查通报

——2016年砂石场污染整治开出首单12万元罚单

近年来针对我县采砂、洗砂、制砂企业排放的生产废水,以及铁路、高速公路建设水土流失造成河水污染投诉较多。我局和相关部门及当地乡镇政府采取了多次整治行动,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污染问题时有反弹。

为了落实省、市开展的小流域综合整治任务,2016年3月7日,我局针对清溪河小流域污染,开展小流域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在当天的行动中,当检查至台溪乡七官场路段时,发现厦沙高速A3项目部台溪乡七官场砂石场正在利用隧洞洞渣生产机制砂石,清洗砂石废水夹杂着大量的泥砂,经一个沉淀池简单处理后排入清溪河,对清溪河造成污染。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出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责令涉案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停止排污,并按程序对涉案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涉案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22659元整。同时,我局将对涉案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后督查,对拒不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将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下一步,我局将按省市的部署,继续开展全县小流域污染整治专项执法检查。重拳出击,铁腕执法,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对于无视法律,依然我行我素的违法排污者,我局和相关执法部门及当地乡镇政府将依法从重查处,必要时采取相应的断电等行政强制措施,打击违法行为。对涉嫌环境犯罪案件及时提请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查办。希望全县所有排污企业及个人增强法治意识、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引以为戒,自觉履行社会义务,依法依规经营生产,共同维护美好环境。(尤溪县环保局 谢晓桢)

我县制定实施随机抽查机制
2016年3月29日,我局制定《尤溪县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本方案至2016年第二季度开始实施。方案实施后,在省环保厅开发建立的“动态信息库”内所有污染源随机抽取监察对象、同时从本单位环境监察人员随机选派2名环境监察人员,重点对被抽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排污申报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在7个工作日内填报至“动态信息库”。今后,环保部门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将更加公正,也给排污企业敲响警钟。(尤溪县环保局 章浩)

——执法战报——

我局积极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截止2016年3月底,共立案调查8起,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起。责令限产停产企业5家,适用行政拘留案件移送公安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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