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尾乡迅速贯彻落实“河长制”推进流域水环境保护

日期:2014-11-13 10:5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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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召开会议,部署安排。111011日,分别召开乡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会议,研究部署溪尾乡贯彻落实“河长制”,推进流域水环境保护实施方案。成立由乡长担任辖区内河流的总河长,人大主席担任华兰溪(溪尾段)流域的河段长,分管副乡长担任纲纪溪流域的河段长,同时明确各河段的联系部门和责任主体,各村村主任为辖区内流域河道专管员
  二、领导带队,现场排查1111,乡主要领导带队,组织两个小组分赴华兰溪和纲纪溪巡查,检查是否存在建筑物侵占河道,向河道倾倒垃圾等影响行洪行为。检查组成员按分片区入村走访,深入排查各村垃圾堆放、收集、清运情况,重点排查工业项目排污和废弃物处理,并以文字和影像形式记录各片区河流污染情况。 

  三、制定方案,整改落实。一是制定下发《溪尾乡贯彻落实“河长制”推进流域水环境保护实施方案》。二是修订村规民约,要求各村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本村的垃圾处理情况进行自查。三是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摄像存档等形式开展专项督查考核,乡政府每季度通报检查情况。四是将推进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村年终绩效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溪尾乡党办 黄晓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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