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2024年11月12日)
廖先生:
我局于2024年9月20日接到您反映“尤溪县西滨茂华纸厂锅炉烧破布和塑料制品下脚料”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您反映的企业为尤溪县茂华再生纸厂,位于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西滨镇下墩村,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林生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65509520496,主要从事纸制品加工生产。该厂年产1.2万吨薄页纸、制鞋纸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8年11月27日经原尤溪县环境保护局审批,现阶段年产6000吨薄页纸生产线项目于2015年10月8日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厂3条1575、1条3200纸机薄页纸生产线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于2019年5月在建设项目验收系统上备案。该厂1.2万吨薄页纸等量技改项目于2022年5月经工信局备案,建设4台3200型纸机,并编制环境影响分析报告。该厂已办理排污许可证。
二、调查核实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在2023年底对尤溪县茂华再生纸厂进行检查时确有发现该厂有焚烧破布及塑料制品下脚料的痕迹,检查时虽然该厂未焚烧破布及塑料制品下脚料,但锅炉进料口下方存在塑料制品下脚料的碎屑。我局执法人员已责令该厂停止使用破布及塑料制品下脚料作为燃料,并要求该厂对锅炉燃料堆场及锅炉进料口安装视频监控。2024年9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尤溪县茂华再生纸厂进行现场检查,该厂当日正在生产。检查发现,该厂锅炉正在运行,使用木材下脚料作为燃料。经执法人员调阅该厂锅炉视频监控,该厂2024年7月底恢复生产至今,白天以及夜间均未使用破布及塑料制品下脚料为燃料。
2024年11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尤溪县茂华再生纸厂进行检查,该厂当日正在生产。锅炉正在运行,使用木材下脚料作为燃料。经执法人员调阅该厂锅炉视频监控,未发现该厂有焚烧破布及塑料制品下脚料的行为。
三、处理意见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尤溪县茂华再生纸厂的监管力度,针对该厂焚烧破布及塑料制品下脚料的情况,我局将不定期对该公司锅炉视频监控进行核查,督促该厂正常运行各项环保设施,落实环保责任,做到达标排放。
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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