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2024年8月21日)
匿名(先生/女士):
你来信反映关于“西城镇红土地工业园区中尤溪县中祥中贸有限公司、福建永旭塑胶有限公司、福建永强合成革有限公司违规排放工业废气,危害附近村民健康。要求在以上公司附近设置空气检测设备,彻底排查工业废气排放,并且重新评估在人员居住如此密集的工业区是否合适建设这样高污染的工厂”的信访事项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组织现场核查,现将核查情况答复如下:
一、诉求主要内容。你来信反映西城镇红土地工业园区中尤溪县中祥中贸有限公司、福建永旭塑胶有限公司、福建永强合成革有限公司违规排放工业废气,危害附近村民健康。要求在以上公司附近设置空气检测设备,彻底排查工业废气排放,并且重新评估在人员居住如此密集的工业区是否合适建设这样高污染的工厂。
二、调查核实情况。据资料调查,在《尤溪县城西园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合成革产业区内建有4家合成革企业,您反映的福建天隆塑胶有限公司(原名为福建合利塑胶有限公司,破产未重组前由尤溪县中祥工贸有限公司经营,现已完成重组)、福建永旭塑胶有限公司和福建永强合成革有限公司3家企业均于2012年8月审批,2013年12月验收。
调阅今年以来以上3家企业的自行监测报告,未发现企业锅炉烟囱、干湿法生产工段排气筒及厂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超标排放。
我局始终密切关注城西园企业废水废气排放情况。为要求企业规范生产,做到达标排放,一是将合成革企业全部纳入“双随机”工作检查范围,列入重点污染源名单,一年至少抽查一次;二是不定时到合成革企业帮扶检查,指导企业自查自纠,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精细化管理,做到废气应收尽收;三是督促合成革行业对干法、湿法及后处理生产线与配料间的VOCs废气收集治理系统进行提标改造,完成综合治理提标改造工程,有效降低VOCs排放,目前各企业均已完成建设和验收。
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城西园属于县级工业园区,无需设置空气自动监测设施。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28日对城西园的地表水、环境空气及噪声自行监测,福建山水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MRTR202406027)中环境空气检测结果显示,城西园内、玉池村、尤溪五中、联建村、西城镇共5个点位环境空气的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二甲基甲酰胺、挥发性有机物5个指标均未超标。
三、处理意见。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园区企业的监管,加大检查力度,不定时不定期对园区易产生异味的企业进行昼夜巡查,对企业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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