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告知书(2024年7月30日)
投诉人:
2024年7月30日您反映“尤溪县经济开发区城西食品园内周边非食品企业落户生产,带来严重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县环保局对非食品企业入驻该园区是否有审批手续”的问题,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和《福建省环保领域信访问题法定途径清单》的有关规定,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信访事项受理范围,我局依法导入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由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依法调查核实,并将在6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请您耐心等待并配合办理。
特此告知。
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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