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告知书(2023年5月15日)

日期:2023-05-16 09:25 来源:尤溪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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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人:

  2023年5月12日你来信反映“三明市尤溪县西滨镇演溪村沈泉化工有限公司未取缔和搬迁,生产时污染环境”的问题,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和《福建省环保领域信访问题法定途径清单》的有关规定,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信访事项受理范围,我局依法导入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由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依法调查核实,并将在6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请耐心等待并配合办理。

  特此告知。

 

  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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