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

日期:2022-07-01 11:54 来源:尤溪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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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人:

  2022年6月29日,您来信反映的“城关玉带桥下橡皮坝处存在噪音污染,且河道内存在弃土未清理等问题”信访事项收悉,根据《信访条例》和《福建省环保领域信访问题法定途径清单》的有关规定,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信访事项受理范围,我局依法导入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其中,噪音监测由三明市尤溪环境监测站依法调查核实,并将在6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请耐心等待并配合办理。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规定,“丁字步落差未处理”等问题属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管辖范围,请向相应部门提出。

  特此告知。

  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

  信访专用章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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