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尤溪)关于2026年7月14日作出排污许可证决定的公告

日期:2026-07-14 16:06 来源:尤溪生态环境局
| | | |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对以下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 

  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欢迎公众参与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公告期为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8-6308015(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598-6320255 

  电子邮箱:yxhbwkg@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1-118(尤溪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365100 

序号

企业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限

1

福建奥翔体育塑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

福建省尤溪县西城镇红土地工业大道43号

陈健

91350400579289084Q001P

自2026年06月30日起至2031年06月29日止

2

福建鑫森合纤科技有限公司

(重新申请)

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城南园

姜应

91350426062285056E001V

自2026年07月14日起至2031年07月13日止

3

福建六融工业有限公司

(调整)

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城南园

吴晓航

91350426052337633D001Z

自2026年04月29日起至2031年04月28日止

  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