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尤溪)关于2026年5月26日作出排污许可证决定的公告

日期:2026-05-26 10:01 来源:尤溪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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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对以下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 

  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欢迎公众参与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公告期为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8-6308015(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598-6320255 

  电子邮箱:yxhbwkg@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1-118(尤溪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365100 

序号

企业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限

1

福建尤溪县孟山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延续)

尤溪县西城镇新坑村上孟山

吴剑辉

913504266893913032001R

自2026年06月16日起至2031年06月15日止

2

福建省三明华楠纸品有限公司

(重新申请)

三明市尤溪县坂面镇上坂头工业区

吕万庆

91350426789006521B001P

自2026年01月0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

  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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