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2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5-08-27 10:13 来源:尤溪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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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6308015(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598-6320255

  电子邮箱:yxhbwkg@163.com

  通讯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1-118(尤溪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365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尤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四期工程

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城南工业集中区

尤溪县水利工作站(尤溪县灌溉排水服务中心、尤溪县饮水安全服务中心)

三明市闽环国投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新建工业水厂1座,设计供水规模为4.0万立方米/天。从汶潭水库上游汶潭水利枢纽工程已建泵站接驳点接出一根DN800钢管沿现状道路铺设至城南园水厂,长度6600米(具体地理位置和工程内容详见报告表)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滤池反冲洗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不外排。排泥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城南工业污水厂。该项目不得建设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脱水污泥进行外售综合利用。

  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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