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6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5-06-20 09:16 来源:尤溪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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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6月20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6308015(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598-6320255

  电子邮箱:yxhbwkg@163.com

  通讯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1-118(尤溪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365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尤溪县管前镇卫生院改建项目

福建省尤溪县管前镇管新路10号

尤溪县管前镇人民政府

福建环诺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对配套基本医疗仪器、设备等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扩建1栋综合楼,设置营养食堂、职工活动场地等,新增床位54张,改扩建后总床位共99张(具体地理位置和工程内容详见报告表)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医疗废水、实验用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管前镇污水处理厂。该项目不得建设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恶臭经处理后通过1根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对于医疗废物、检验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转运处置。

2

多功能高档织物面料项目

福建尤溪城南工业集中区

福建锦添纺织有限公司

三明市闽环国投环保有限公司

年产7500吨高支、高密、高档机织纺织品(具体地理位置和工程内容详见报告表)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喷淋废水、喷水织造废水、生物滤池反冲洗废水、洗棕废水等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外排,排放部分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南园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南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该项目不得建设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外50米包络范围。上浆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对于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转运处置。

  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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