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尤溪)关于 2025年5月20日作出排污许可证决定的公告

日期:2025-05-20 15:29 来源:尤溪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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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对以下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

  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欢迎公众参与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公告期为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8-6308015(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598-6320255

  电子邮箱:yxhbwkg@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1-118(尤溪县行政服务中心)

  邮    编:365100

序号

企业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限

1

尤溪县长林再生纸厂(普通合伙)

(重新申请)

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西滨镇过溪村湖心岛

吴日长

913504267890047291001P

自2025年05月20日起至2030年05月19日止

2

福建盛安捷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重新申请)

三明市尤溪县西滨镇西洋村横坑(西滨镇西洋工业集中区)

魏钟淋

91350426MA8UR2M79B001U

自2025年05月20日起至2030年05月19日止

3

福建民东新材料有限公司

(重新申请)

尤溪县西城镇七尺工业区

陈基养

9135042655958713XH001V 

自2025年05月20日起至2030年05月19日止

4

福建省尤溪县裕晟纸业有限公司

(变更)

福建省尤溪县中仙乡岭下村

谢绍秋

913504266850954438001P

自2025年04月22日起至2030年04月21日止

  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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