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尤溪)关于 2025年5月9日作出排污许可证决定的公告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对以下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
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欢迎公众参与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公告期为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8-6308015(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598-6320255
电子邮箱:yxhbwkg@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1-118(尤溪县行政服务中心)
邮 编:365100
序号 |
企业名称 |
单位地址 |
法人代表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限 |
1 |
尤溪县晨鑫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重新申请) |
尤溪县坂面乡京口村田螺坑 |
陈上广 |
91350426680888954C001Q |
自2025年05月09日起至2030年05月08日止 |
2 |
尤溪金鼎新型建材厂 (重新申请) |
尤溪县洋中镇后楼村王坑岭头 |
林鸣 |
913504265811130294001C |
自2025年05月09日起至2030年05月08日止 |
3 |
尤溪县福锋新型材料厂 (重新申请) |
尤溪县溪尾乡钢纪村 |
郑元峰 |
91350426591723912R001C |
自2025年05月09日起至2030年05月08日止 |
4 |
福建丰诚塑胶发展有限公司 (重新申请) |
福建尤溪县经济开发区城西园 |
姜振钏 |
913504265550958591001V |
自2025年05月09日起至2030年05月08日止 |
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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