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10日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10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或者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8-6308015(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598-6320255
电子邮箱:yxhbwkg@163.com
通讯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1-118(尤溪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365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件名称(全文详见附件)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尤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二期工程中仙镇供水工程 |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水投集团尤溪水务有限公司尤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二期工程中仙镇供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明环评尤〔2025〕2号 |
2025年1月10日 |
2 |
尤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二期工程西滨镇供水工程 |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水投集团尤溪水务有限公司尤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二期工程西滨镇供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明环评尤〔2025〕3号 |
2025年1月10日 |
3 |
尤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二期工程洋中镇供水提升改造工程 |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水投集团尤溪水务有限公司尤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二期工程洋中镇供水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明环评尤〔2025〕4号 |
2025年1月10日 |
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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