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6308015(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598-6320255
电子邮箱:yxhbwkg@163.com
通讯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1-118(尤溪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365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铜、铝管加工项目 |
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洋中镇洋中村宝亭洋21号 |
福建捷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松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年加工复合铜、铝管4800吨(具体地理位置和工程内容详见报告表) |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第1道水洗废水、制纯浓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以及水帘喷淋废水等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洋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该项目不得建设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外100米,该区域现状无常住居民等敏感目标。喷漆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米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含天然气燃烧烟气)经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根15米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小旋风分离器+滤芯过滤粉末回收装置处理后回收利用。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对于废油脂及沉渣、废活性炭、污泥、危化品废包装物、废机油和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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