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尤溪)关于2023年7月24日作出排污许可证决定的公告

日期:2023-07-24 11:43 来源:尤溪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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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对以下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 

  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欢迎公众参与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公告期为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3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8-6308015(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598-6320255 

  电子邮箱:yxhbwkg@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1-118(尤溪县行政服务中心)

  邮    编:365100 

序号

企业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限

1

中国航油集团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尤溪加油站(延续)

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埔头村暗坑口

王剑

91350426MA34AF5Y1Y001Q

自2023年07月24日起至2028年07月23日止

2

福建奥翔体育塑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福建省尤溪经济开发区城西园三期9号地

陈健

91350400579289084Q001P

自2023年06月15日起至2028年06月14日止

3

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尤溪县城南工业集中区

王世镒

91350426784532514U001V

自2023年07月24日起至2028年07月23日止

  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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