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尤溪)关于2023年7月10日作出排污许可证决定的公告

日期:2023-07-10 10:54 来源:尤溪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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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对以下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  

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欢迎公众参与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公告期为2023710日至20237月1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8-6308015(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真:0598-6320255  

电子邮箱:yxhbwkg@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1-118(尤溪县行政服务中心) 

   编:365100  

序号 

企业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代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限 

1 

福建乐友管业有限公司 

(延续) 

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洋中镇宝亭洋工业区 

林有银 

91350426315515180G001Q 

20230703日起至20280702日止 

2 

福建省尤溪县金闽林产化工有限公司 (延续) 

尤溪县蒋坑工业区 

林坚 

913504267297174798001X 

20230728日起至20280727日止 

3 

尤溪县鑫荣建材厂(普通合伙) 

(延续) 

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台溪乡福廷坑村牛栏坑 

康德本 

91350426591733571X001U 

20230813日起至20280812日止 

4 

福建民东新材料有限公司 

(延续) 

尤溪县西城镇七尺工业区 

陈基养 

9135042655958713XH001V 

20230817日起至20280816日止 

  

  

        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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