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0月2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6308015(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598-6320255
电子邮箱:yxhbwkg@163.com
通讯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1-118(尤溪县行政服务中心)
邮 编:36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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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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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奎新城加油站建设项目 |
尤溪县城关镇埔头村三奎头 |
福建省尤溪鸿福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三明市韬睿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年销售汽油、柴油等成品油2200吨(具体地理位置和工程内容详见报告表) |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尤溪县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加油、卸油区边界外50m,该区域现状无常住居民等敏感目标。项目采取封闭卸油、二次油气回收措施,挥发油气通过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处理。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对于油罐油泥、隔油沉淀池污泥、废过滤芯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
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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