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6月2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6月21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6308015(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598-6320255
电子邮箱:yxhbwkg@163.com
通讯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1-118(尤溪县行政服务中心)
邮 编:36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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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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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回收报废汽车拆解项目 |
尤溪县梅仙镇华口溪火甲坑(福建尤溪城南工业集中区) |
尤溪县沈榕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
三明市韬睿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年拆解报废机动车13000辆,其中年拆解小型汽车5000辆(传统燃油汽车3500辆、电动汽车1500辆)、大中型车500辆(货车250辆、客车250辆)和摩托车7500辆(具体地理位置和工程内容详见报告表) |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拆解车间地面冲洗水、存储场初期雨水)收集后,经隔油、絮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车间地面冲洗、道路场地洒水降尘,无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处理后全部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拆解车间外沿100m,该区域现状无常住居民等敏感目标。拆解作业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切割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设置移动式布袋收尘装置(自带集气罩)收集处理;空调制冷剂采用专用移动冷媒回收设备密封回收,存储于密闭容器中;废汽油、柴油等采用密封退装方式收集,密封贮存。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对于废燃油、废油液、废空调制冷剂、废铅酸蓄电池、电动车动力电池、废电路板与开关电容、废催化转化器、废机油滤清器、隔油沉淀池废油和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应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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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防水建筑材料生产项目 |
三明市尤溪县洋中镇梅峰村洪坑1-2号 (尤溪县洋中镇梅峰村洪坑工业区内) |
三明尤溪三展防水建材有限公司 |
福建环诺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沥青防水建筑材料5000t(具体地理位置和工程内容详见报告表) |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外延100米区域,该区域现状无常住居民等敏感目标。一台30万大卡的导热油炉采用柴油为燃料,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罐区、脱桶车间和搅拌研磨车间均为密闭空间,工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投料粉尘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对于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和喷淋渣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
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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