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3月13日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日期:2019-03-13 08:46 来源:尤溪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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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3月13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3月13日-2019年3月1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尤溪县环保局或者尤溪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8-6308015(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598-6320255 

  电子邮箱:yxhbwkg@163.com 

  通讯地址:紫阳大道1-118(尤溪县行政服务中心) 

  邮    编:365100 

    

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详见附件) 

文号 

发文时间 

1 

尤溪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福建省尤溪县华丰纸业有限公司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尤环审〔2019〕5号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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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尤环审〔2019〕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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