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四季度尤溪县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日期:2025-01-29 16:43 来源:尤溪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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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溪县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二O二四 年 第 四 期

  内容:第四季度环境质量报告

尤溪县环境监测站编

2025年1月10日

 

  第一节    环境空气质量

  1. 监测概况

  按照《福建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定》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文件站综字[2000]006号文要求,尤溪县环境监测站对城区颗粒物(PM10)、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以及降水进行监测,四季度实际监测92天,有效监测天数为92天(10月份31天、11月份30天、12月份31天),有效监测数据1179个,监测统计结果见表2—表3。

  2. 执行标准

  执行国家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及其他规定,具体见表1。

  表1     尤溪县环境空气质量执行标准

项目

标准

执行标准

PM10

24小时平均:0.15mg/m3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二级标准

PM2.5

24小时平均:0.075mg/m3

SO2

24小时平均:0.15mg/m3

NO2

24小时平均:0.08mg/m3

CO

24小时平均:4mg/m3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0.16mg/m3

降水

pH<5.60为酸雨

国家环保局(91)

环监字第089号

  3. 监测结果分析

  3.1 PM10、PM2.5、SO2、NO2、CO、O3监测结果

  第四季度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1.95,空气质量状况为“优、良”的天数比例为100%,主要污染物为O3

  表1               第四季度空气质量监测结果

评价指标

监测项目

PM10

PM2.5

SO2

NO2

CO-95per

O3_8h-90per

10月份均值(mg/m3)

0.026

0.011

0.003

0.008

0.4

0.092

11月份均值(mg/m3)

0.026

0.011

0.003

0.011

0.4

0.083

12月份均值(mg/m3)

0.043

0.025

0.003

0.018

0.5

0.086

第四季度均值(mg/m3)

0.032

0.016

0.003

0.013

0.4

0.090

第四季度单项指数

0.46

0.46

0.05

0.32

0.1

0.56

第四季度综合指数

1.95

  表2           第四季度空气质量指数(AQI)统计结果

级别

质量指数

天数

占全季度比例

空气状况描述

一级

0~50

83天

90.2%

二级

51~100

9天

9.8%

三级

101~150

0天

0%

轻度污染

  3.2降水

  第四季度共采集降水样品25个,累计降水量为82.2mm。降水pH范围为5.66~6.64,PH均值6.10,本季度酸雨率为0%。降水电导率测值范围1.18~7.73ms/m,平均4.25ms/m。

  第二节    水环境质量

  1.监测概况

  2024年第四季度尤溪县水环境监测内容主要有:河流水质监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重点整治小流域监测。河流水质监测时间为10月9日、12日、17日,11月4日、,12月2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时间为10月8日、11月4日、12月2日;重点整治小流域监测时间为10月9日、11月5日。 

  2.河流水质监测

  河流水质国控断面实行每月监测1次,监测断面为国控断面雍口大桥、草坪面、文江溪口,省控断面为街面水库库心、街面水库出口、下湖、梧板、清印溪口实行单月监测一次,监测项目均为24项。第四季度雍口大桥断面11、12月份水质类别均为Ⅱ类,10月份水质类别均为Ⅲ类;第四季度草坪面断面11、12月份均为Ⅰ类水质,10月份为Ⅱ类水质;第四季度11月份街面水库库心、街面水库出口、下湖、梧板、清印溪口水质均为Ⅱ类,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达标率为100%(总氮、粪大肠杆菌不参与评价)。

  3.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实行每月监测1次,监测点位为大池水库和兴头水库, 11月监测项目为66项;10、12月监测项目为33项;第四季度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各项监测值总体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第四季度大池水库、兴头水库10、11、12月水质类别均为Ⅰ类。

  4. 重点整治小流域监测

  重点整治小流域第四季度监测2期,监测断面为石新桥溪(尤溪)口、京口溪口、清溪(尤溪)口、东村溪口、源湖溪口、塔兜、吉木溪口、华兰、际后溪口、台峰、樟下,监测项目为5项。

  10月对考核我县的7个小流域断面进行了监测,Ⅱ类水质断面2个,比例为28.6%,Ⅲ类水质断面5个,比例为71.4%。

  10月小流域水质状况统计表

序号

断面名称

(编码)

断面

性质

断面

类型

水环境功能类别

省政府考

核目标

断面水质类别

Ⅲ类超标项目(倍数)

2023.10

2024.10

1

清溪(尤溪)口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2

东村溪口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3

源湖溪口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4

塔兜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5

吉木溪口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6

华兰溪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7

台峰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11月对考核我县的11个小流域断面进行了监测,Ⅱ类水质断面10个,比例为90.9%,Ⅰ类水质断面1个,比例为9.1%。

  11月小流域水质状况统计表

序号

断面名称

(编码)

断面

性质

断面

类型

水环境功能类别

省政府考

核目标

断面水质类别

Ⅲ类超标项目(倍数)

2023.11

2024.11

1

新桥溪口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2

京口溪口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3

清溪(尤溪)口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4

东村溪口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5

源湖溪口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6

塔兜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7

吉木溪口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8

华兰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9

际后溪口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10

台峰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11

樟下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第三节 噪声

  1.区域噪声

  区域噪声网格化测点113个,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7.0dB,达到城市噪声2类标准。

  2. 交通噪声

  交通噪声20个测点,昼间平均车流量1325辆/小时,平均声级62.7dB,达到城市噪声4a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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