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四季度尤溪县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日期:2023-02-09 16:44 来源:尤溪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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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溪县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二O二二 年 第 四 期

  内容:第四季度环境质量报告

尤溪县环境监测站编

2023年1月10日

 

  第一节    环境空气质量

  1. 监测概况

  按照《福建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定》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文件站综字[2000]006号文要求,尤溪县环境监测站对城区颗粒物(PM10)、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以及降水进行监测,四季度实际监测92天,有效监测天数为92天(10月份31天、11月份30天、12月份31天),有效监测数据1188个,监测统计结果见表2—表3。

  2. 执行标准

  执行国家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及其它规定,具体见表1。

  表1     尤溪县环境空气质量执行标准

项目

标准

执行标准

PM10

24小时平均:0.15mg/m3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二级标准

PM2.5

24小时平均:0.075mg/m3

SO2

24小时平均:0.15mg/m3

NO2

24小时平均:0.08mg/m3

CO

24小时平均:4mg/m3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0.16mg/m3

降水

pH<5.60为酸雨

国家环保局(91)

环监字第089号

  3. 监测结果分析

  3.1 PM10、PM2.5、SO2、NO2、CO、O3监测结果

  第四季度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1,空气质量状况为“优、良”的天数比例为100%,主要污染物为O3

  表1               第四季度空气质量监测结果

评价指标

监测项目

PM10

PM2.5

SO2

NO2

CO-95per

O3_8h-90per

10月份均值(mg/m3)

0.036

0.013

0.006

0.013

0.5

0.106

11月份均值(mg/m3)

0.028

0.011

0.007

0.013

0.6

0.070

12月份均值(mg/m3)

0.042

0.022

0.006

0.011

0.8

0.072

第四季度均值(mg/m3)

0.035

0.015

0.006

0.012

0.6

0.100

第四季度单项指数

0.5

0.43

0.1

0.3

0.15

0.62

第四季度综合指数

2.1

  表2           第四季度空气质量指数(AQI)统计结果

级别

质量指数

天数

占全季度比例

空气状况描述

一级

0~50

76天

82.6%

二级

51~100

16天

17.4%

三级

101~150

0天

0%

轻度污染

  3.2降水

  第四季度共采集降水样品28个,累计降水量为281.5mm。降水pH范围为6.54~7.86,PH均值6.81,本季度酸雨率为0%。降水电导率测值范围1.22~6.32mS/m,平均3.87mS/m。

  第二节    水环境质量

  1.监测概况

  2022年第四季度尤溪县水环境监测内容主要有:河流水质监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重点整治小流域监测。河流水质监测时间为10月8日、16日、24日,11月1日、2日,12月1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时间为10月8日、11月1日、12月8日;重点整治小流域监测时间为10月8-9日、11月1-2日。 

  2.河流水质监测

  河流水质国控断面实行每月监测1次,监测断面为国控断面雍口大桥、草坪面、文江溪口,省控断面为街面水库库心、街面水库出口、下湖、梧板、清印溪口实行单月监测一次,监测项目均为24项。第四季度雍口大桥断面10、11、12月份水质类别分别为Ⅳ、Ⅱ、Ⅲ类;第四季度草坪面断面10、11、12月份均为Ⅰ类水质;第四季度文江溪口10、11、12月份均为Ⅱ类水质;第四季度11月份下湖、清印溪口、闽湖(街面水库)、库心、出口水质均为Ⅱ类;梧板桥11月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达标率为100%。(总氮、粪大肠杆菌不参与评价)。

  3.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实行每月监测1次,监测点位为大池水库和兴头水库, 11月监测项目为66项;10、12月监测项目为33项;第四季度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各项监测值总体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第四季度大池水库、兴头水库10、12月水质水质类别均为Ⅱ类、11月水质类别均为Ⅲ类水质。

  4. 重点整治小流域监测

  重点整治小流域第四季度监测2期,监测断面为石新桥溪(尤溪)口、京口溪口、清溪(尤溪)口、东村溪口、源湖溪口、塔兜、吉木溪口、华兰、际后溪口、台峰、樟下、丘埕、黄沙濑,监测项目为5项。

  10月对考核我县的11个小流域断面进行了监测,其中丘埕、黄沙濑断面考核德化县,Ⅱ类水质断面9个,比例为81.8%、Ⅲ类水质断面2个,比例为18.2%。

  10月小流域水质状况统计表

序号

断面名称

(编码)

断面

性质

断面

类型

水环境功能类别

省政府考

核目标

断面水质类别

Ⅲ类超标项目(倍数)

2021.10

2022.10

1

新桥溪口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2

京口溪口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3

清溪(尤溪)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4

东村溪口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5

源湖溪口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6

塔兜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7

吉木溪口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8

华兰溪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9

际后溪口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10

台峰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11

樟下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12

丘埕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13

黄沙濑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11月对考核我县的11个小流域断面进行了监测,其中丘埕、黄沙濑断面考核德化县,Ⅱ类水质断面10个,比例为90.9%、Ⅳ类水质断面1个,比例为9.1%。

  11月小流域水质状况统计表

序号

断面名称

(编码)

断面

性质

断面

类型

水环境功能类别

省政府考

核目标

断面水质类别

Ⅲ类超标项目(倍数)

2021.11

2022.11

1

新桥溪口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2

京口溪口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3

清溪(尤溪)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4

东村溪口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总磷(0.15)

5

源湖溪口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6

塔兜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7

吉木溪口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8

华兰溪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9

际后溪口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10

台峰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11

樟下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12

丘埕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13

黄沙濑

省控

控制

Ⅲ类

Ⅲ类

  噪声

  1.区域噪声

  区域噪声网格化测点106个,平均等效声级57.5dB,达到城市噪声2类标准。

  2. 交通噪声

  交通噪声13个测点,平均车流量1256辆/小时,平均声级66.9dB,达到城市噪声4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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