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四季度尤溪县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尤溪县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二O一九年 第 四 期
内容:第四季度环境质量报告
尤溪县环境监测站编
2020年1月7日
第一节 环境空气质量
1. 监测概况
按照《福建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定》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文件站综字[2000]006号文要求,尤溪县环境监测站对城区颗粒物(PM10)、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以及降水进行监测,四季度实际监测92天,有效监测天数为92天(10月份31天、11月份30天、12月份31天),有效监测数据1137个,监测统计结果见表2—表3。
2. 执行标准
执行国家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及其它规定,具体见表1。
表1 尤溪县环境空气质量执行标准
项目 |
标准 |
执行标准 |
PM10 |
24小时平均:0.15mg/m3 |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二级标准 |
PM2.5 |
24小时平均:0.075mg/m3 |
|
SO2 |
24小时平均:0.15mg/m3 |
|
NO2 |
24小时平均:0.08mg/m3 |
|
CO |
24小时平均:4mg/m3 |
|
O3 |
日最大8小时平均:0.16mg/m3 |
|
降水 |
pH<5.60为酸雨 |
国家环保局(91) 环监字第089号 |
3. 监测结果分析
3.1 PM10、PM2.5、SO2、NO2、CO、O3监测结果
第四季度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99,空气质量状况为“优、良”的天数比例为100%,主要污染物为O3。
表1 第四季度空气质量监测结果
评价指标 |
监测项目 |
|||||
PM10 |
PM2.5 |
SO2 |
NO2 |
CO-95per |
O3_8h-90per |
|
10月份均值(mg/m3) |
0.044 |
0.024 |
0.008 |
0.017 |
0.7 |
0.124 |
11月份均值(mg/m3) |
0.046 |
0.025 |
0.009 |
0.022 |
0.6 |
0.122 |
12月份均值(mg/m3) |
0.045 |
0.026 |
0.010 |
0.025 |
1.0 |
0.080 |
第四季度均值(mg/m3) |
0.045 |
0.025 |
0.009 |
0.021 |
0.9 |
0.120 |
第四季度单项指数 |
0.64 |
0.71 |
0.15 |
0.52 |
0.22 |
0.75 |
第四季度综合指数 |
2.99 |
表2 第四季度空气质量指数(AQI)统计结果
级别 |
质量指数 |
天数 |
占全季度比例 |
空气状况描述 |
一级 |
0~50 |
43天 |
46.7% |
优 |
二级 |
51~100 |
49天 |
53.3% |
良 |
三级 |
101~150 |
0天 |
0% |
轻度污染 |
3.2降水
第四季度共采集降水样品11个,累计降水量为37.0mm。降水pH范围为5.89~6.73,PH均值6.09,本季度酸雨率为0%。降水电导率测值范围37.6~81.3mS/m,平均58.5mS/m。
第二节 水环境质量
1.监测概况
2019年第四季度尤溪县水环境监测内容主要有:河流水质监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重点整治小流域监测。河流水质监测时间为10月13日、11月1日、12月1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时间为10月8日、11月4日、12月1日;重点整治小流域监测时间为11月6日;水功能区监测国控监测时间为10月15日、11月4日、12月5-6日;水功能区省控监测时间为10月15日、10月16日、10月18日、11月5日。
2.河流水质监测
河流水质实行每月监测1次,监测断面为雍口大桥(尤2,国控断面):监测项目均为24项;第四季度雍口大桥断面各项监测值均符合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其中10月、11月断面为Ⅱ类水质(总氮、粪大肠杆菌不参与评价),12月份可达到Ⅰ类标准(总氮、粪大肠杆菌不参与评价)。
3.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实行每月监测1次,监测点位为大池水库和兴头水库, 10月监测项目为31项、11月监测项目为66项,12月监测项目为31项;第四季度大池水库、兴头水库各项监测值均符合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其中10月、11月大池水库、兴头水库各项监测值均为Ⅱ类标准;12月大池水库、兴头水库各项监测值均为Ⅰ类标准。
4. 重点整治小流域监测
重点整治小流域监测四季度11月监测一期,监测断面为清印溪口、石台溪口、德洲村上游、文江溪口、新桥溪(尤溪)口、际后溪口、东村溪口、华兰、华口溪口、秀溪(尤溪)口、源湖溪口、吉木溪口、京口溪口、清溪(尤溪)口、丘埕、黄沙濑:监测项目为6项;石台溪口、东村溪口、华口溪口各项监测值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断面为Ⅲ类水质; 丘埕、黄沙濑、清印溪口、德洲村上游、新桥溪(尤溪)口、际后溪口、华兰、秀溪(尤溪)口、吉木溪口、京口溪口、清溪(尤溪)口各项指标均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断面为Ⅱ类水质。文江溪口、源湖溪口各项指标均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断面为Ⅰ类水质。
5. 水功能区监测
水功能区国控监测实行每月监测一期,监测点位为街面坝上、街面坝中、街面坝下、水东电站坝上、坝中、坝下、水东电站入库、埔头大桥、拥口大桥。监测项目为2项。第四季度水功能区国控断面各项指标均优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断面为Ⅱ类水质。
水功能区省控监测实行每季度监测一期,监测点位为凤山桥、梧板桥、清印溪大桥、兴头水库、东村溪口、大池水库、拥口村、汤川大王坪。监测项目为2项。第四季度水功能区国控断面各项指标均优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断面为Ⅱ类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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