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四季度尤溪县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日期:2016-10-13 11:3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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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二O一五年 第四期

内容:第四季度环境质量报告

尤溪县环境监测站编

2016年1月5日

第一节环境空气质量

1.监测概况

按照《福建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定》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文件站综字[2000]006号文要求,尤溪县环境监测站对城区SO2、NO2、PM10、以及降水进行了监测,第四季度共获得117个有效数据,监测统计结果见表2—表3。

2.执行标准

执行国家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及其它规定,具体见表1。

表1尤溪县环境空气质量执行标准

项目

标准

执行标准

SO2

日标准:0.15mg/m3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PM10

日标准:0.15mg/m3

NO2

日标准:0.08mg/m3

降水

pH<5.60为酸雨

国家环保局(91)

环监字第089号


3.监测结果分析

3.1 SO2、NO2、PM10

由表2可见:

(1)城区SO2季日均值0.019mg/m3,各测点日均浓度值范围0.015-0.022mg/m3,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2)城区NO2季日均值0.016mg/m3,各测点日均浓度值范围0.014-0.019mg/m3,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3)PM10季日均值0.048mg/m3,各测点日均浓度值范围0.044-0.052mg/m3,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3.2降水

第四季度共采集降水样品24个,累计降水量为316.1mm。

3.2.1 pH

城区第四季度降水pH范围为5.92~6.88,本季度酸雨率为0%。

3.2.2电导率

城区第三季度降水电导率测值范围7.8~45.6mS/m,平均23.1mS/m。

表2第三季度SO2、NO2、PM10监测结果 ( 单位:mg/m3

监测点位

项目

样品数

浓度范围

季均值

超标率(%)

水东村部

SO2

5

0.015-0.016

0.016

/

NO2

5

0.017-0.019

0.018

/

PM10

5

0.044-0.051

0.047

/

中心片区

七五路11号楼

SO2

5

0.020-0.022

0.021

/

NO2

5

0.014-0.015

0.015

/

PM10

5

0.043-0.052

0.048

/

均值

SO2

10

0.015-0.022

0.019

/

NO2

10

0.014-0.019

0.016

/

PM10

10

0.043-0.052

0.048

/

光林部队

对照点

SO2

5

0.012-0.016

0.013

/

NO2

5

0.007-0.008

0.007

/

PM10

5

0.020-0.023

0.022

/

备注

光林部队对照点不参加城区均值统计


第二节水环境质量


1.监测概况

2015年第四季度尤溪县水环境监测内容主要有: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重点整治小流域监测、畜禽养殖重点流域监测。监测时间为10月8日、11月4日、12月2日,共获得有效监测数据260个。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2.1地表水质现状(按GB3838-2002进行评价)

尤2断面(拥口大桥下,省控断面):每个月监测一次,10月8日监测项目为5项,11月4日监测项目为24项, 12月2日监测项目为5项,经监测各项监测值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断面水质为Ⅲ类。

文江溪断面(高士村大桥下,市控断面):二个月监测一次,11月4日监测项目24项,经监测各项监测值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断面水质为Ⅲ类。

水东断面、汶潭断面(分别位于水东坝上、汶潭村渡口,县控断面):二个月监测一次,11月4日监测项目24项,经监测各项监测值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断面水质为Ⅲ类。

2.2小结

尤溪县本季度河流水监测4个断面,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断面水质为Ⅲ类。


3.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3.1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

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实行每个月监测一次,10月8日监测项目为31项,11月4日监测项目为64项,12月2日监测项目为31项,饮用水源地水质各项监测值均符合GB3838-2002Ⅱ类标准。


4.重点整治小流域监测

11月4日对重点整治小流域新岭溪、文江溪、华兰溪监测一期,监测项目为6项。水质监测结果6项均符合GB3838-2002Ⅲ类标准。


5.畜禽养殖重点流域监测

12月2日对华兰溪、潭边进行畜禽养殖重点流域进行监测,项目为5项。水质监测结果均符合GB3838-2002Ⅲ类标准。


第三节噪声

1.区域噪声

区域噪声网格化测点106个,平均等效声级56.2dB,达到城市噪声2类标准。


2. 交通噪声

交通噪声13个测点,平均车流量534辆/小时,平均声级67.4dB,达到城市噪声4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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