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四季度尤溪县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日期:2016-10-09 17:0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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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二O一四年 第 四 期

内容:第四季度环境质量报告

尤溪县环境监测站编

2015年1月5日

第一节环境空气质量

1.监测概况

按照《福建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定》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文件站综字[2000]006号文要求,尤溪县环境监测站对城区SO2、NO2、PM10、降尘以及降水进行了监测,四季度共获得57个有效数据,监测统计结果见表2和表3。

2.执行标准

执行国家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及其它规定,具体见表1。

表1尤溪县环境空气质量执行标准

项目

标准

执行标准

SO2

日标准:0.15mg/m3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PM10

日标准:0.15mg/m3

NO2

日标准:0.08mg/m3

降尘

8吨/(平方公里.月)

省标

降水

pH<5.60为酸雨

国家环保局(91)

环监字第089号


3.监测结果分析

3.1 SO2、NO2、PM10

由表2可见:

(1)城区SO2季日均值0.024mg/m3,各测点日均浓度值范围0.022-0.027mg/m3,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2)城区NO2季日均值0.007mg/m3,各测点日均浓度值范围0.006-0.008 mg/m3,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3)PM10季日均值0.041mg/m3,各测点日均浓度值范围0.0034-0.049mg/m3,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3.2降尘

由表3可见:

(1)城区第四季度降尘量范围5.06-5.09吨/(平方公里.月),季平均降尘量为5.07吨/(平方公里.月)。

(2)从时间分布分析12月份降尘量最大,其次为11月份。

3.3降水

第四季度共采集降水样品12个,累计降水量为61.2mm。

3.3.1 pH

城区第四季度降水pH范围为5.73~6.11,PH均值5.93,本季度酸雨率为0%。

3.3.2电导率

城区第四季度降水电导率测值范围22.3~56.1mS/m,平均40mS/m。

表2第四季度SO2、NO2、PM10监测结果 ( 单位:mg/m3

监测点位

项目

样品数

浓度范围

季均值

超标率(%)

水东村部

SO2

5

0.021-0.023

0.022

/

NO2

5

0.008-0.009

0.008

/

PM10

5

0.045-0.050

0.049

/

中心片区

七五路11号楼

SO2

5

0.026-0.027

0.027

/

NO2

5

0.006-0.007

0.006

/

PM10

5

0.031-0.036

0.034

/

均值

SO2

10

0.021-0.027

0.024

/

NO2

10

0.008-0.009

0.007

/

PM10

10

0.031-0.050

0.041

/

光林部队

对照点

SO2

5

0.017-0.019

0.018

/

NO2

5

0.002-0.004

0.003

/

PM10

5

0.017-0.023

0.020

/

备注

光林部队对照点不参加城区均值统计


表3第四季度降尘监测结果单位:吨/(平方公里.月)

监测点位

浓度范围

季均值

超标率

(%)

最大超标倍数

(倍)

水东村部

5.56~5.59

5.57

/

/

中心片区

4.55~4.59

4.57

/

/

城区均值

4.49~5.53

5.01

/

/

光林部队

对照点

3.09~3.21

3.15

/

/

备注

光林部队对照点不参加城区统计

第二节水环境质量

1.监测概况

2014年第四季度尤溪县水环境监测内容主要有:河流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时间为11月7日,共获得有效监测数据331个。

2.河流水环境质量现状

2.1河流水质现状(按GB3838-2002进行评价)

地表水实行每两个月监测一次,尤2断面(拥口大桥下,省控断面):监测项目24项(粪大肠菌群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经监测各项监测值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断面水质为Ⅲ类。文江溪断面(高士村大桥下,市控断面):监测项目23项,经监测各项监测值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断面水质为Ⅲ类。水东断面、汶潭断面(分别位于水东坝上、汶潭村渡口,县控断面):监测项目均为23项,经监测各项监测值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断面水质为Ⅲ类。

2.2小结

尤溪县本季度河流水监测4个断面,监测值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断面水质为Ⅲ类;文江溪断面、水东断面、汶潭断面监测值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断面水质为Ⅲ类。

3.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3.1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

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实行每二个月监测一次,11月份监测项目均为31项(粪大肠菌群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饮用水源地水质各项监测值均符合GB3838-2002Ⅱ类标准。

第三节噪声

1.区域噪声

区域噪声网格化测点106个,平均等效声级56.0dB,达到城市噪声2类标准。

2. 交通噪声

交通噪声13个测点,平均车流量522辆/小时,平均声级69.9dB,达到城市噪声4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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