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四季度尤溪县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尤溪县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二O一四年 第 四 期
内容:第四季度环境质量报告
尤溪县环境监测站编
2015年1月5日
第一节环境空气质量
1.监测概况
按照《福建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定》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文件站综字[2000]006号文要求,尤溪县环境监测站对城区SO2、NO2、PM10、降尘以及降水进行了监测,四季度共获得57个有效数据,监测统计结果见表2和表3。
2.执行标准
执行国家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及其它规定,具体见表1。
表1尤溪县环境空气质量执行标准
项目 |
标准 |
执行标准 |
SO2 |
日标准:0.15mg/m3 |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
PM10 |
日标准:0.15mg/m3 |
|
NO2 |
日标准:0.08mg/m3 |
|
降尘 |
8吨/(平方公里.月) |
省标 |
降水 |
pH<5.60为酸雨 |
国家环保局(91) 环监字第089号 |
3.监测结果分析
3.1 SO2、NO2、PM10
由表2可见:
(1)城区SO2季日均值0.024mg/m3,各测点日均浓度值范围0.022-0.027mg/m3,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2)城区NO2季日均值0.007mg/m3,各测点日均浓度值范围0.006-0.008 mg/m3,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3)PM10季日均值0.041mg/m3,各测点日均浓度值范围0.0034-0.049mg/m3,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3.2降尘
由表3可见:
(1)城区第四季度降尘量范围5.06-5.09吨/(平方公里.月),季平均降尘量为5.07吨/(平方公里.月)。
(2)从时间分布分析12月份降尘量最大,其次为11月份。
3.3降水
第四季度共采集降水样品12个,累计降水量为61.2mm。
3.3.1 pH
城区第四季度降水pH范围为5.73~6.11,PH均值5.93,本季度酸雨率为0%。
3.3.2电导率
城区第四季度降水电导率测值范围22.3~56.1mS/m,平均40mS/m。
表2第四季度SO2、NO2、PM10监测结果 ( 单位:mg/m3)
监测点位 |
项目 |
样品数 |
浓度范围 |
季均值 |
超标率(%) |
水东村部 |
SO2 |
5 |
0.021-0.023 |
0.022 |
/ |
NO2 |
5 |
0.008-0.009 |
0.008 |
/ |
|
PM10 |
5 |
0.045-0.050 |
0.049 |
/ |
|
中心片区 七五路11号楼 |
SO2 |
5 |
0.026-0.027 |
0.027 |
/ |
NO2 |
5 |
0.006-0.007 |
0.006 |
/ |
|
PM10 |
5 |
0.031-0.036 |
0.034 |
/ |
|
均值 |
SO2 |
10 |
0.021-0.027 |
0.024 |
/ |
NO2 |
10 |
0.008-0.009 |
0.007 |
/ |
|
PM10 |
10 |
0.031-0.050 |
0.041 |
/ |
|
光林部队 对照点 |
SO2 |
5 |
0.017-0.019 |
0.018 |
/ |
NO2 |
5 |
0.002-0.004 |
0.003 |
/ |
|
PM10 |
5 |
0.017-0.023 |
0.020 |
/ |
|
备注 |
光林部队对照点不参加城区均值统计 |
表3第四季度降尘监测结果单位:吨/(平方公里.月)
监测点位 |
浓度范围 |
季均值 |
超标率 (%) |
最大超标倍数 (倍) |
水东村部 |
5.56~5.59 |
5.57 |
/ |
/ |
中心片区 |
4.55~4.59 |
4.57 |
/ |
/ |
城区均值 |
4.49~5.53 |
5.01 |
/ |
/ |
光林部队 对照点 |
3.09~3.21 |
3.15 |
/ |
/ |
备注 |
光林部队对照点不参加城区统计 |
第二节水环境质量
1.监测概况
2014年第四季度尤溪县水环境监测内容主要有:河流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时间为11月7日,共获得有效监测数据331个。
2.河流水环境质量现状
2.1河流水质现状(按GB3838-2002进行评价)
地表水实行每两个月监测一次,尤2断面(拥口大桥下,省控断面):监测项目24项(粪大肠菌群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经监测各项监测值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断面水质为Ⅲ类。文江溪断面(高士村大桥下,市控断面):监测项目23项,经监测各项监测值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断面水质为Ⅲ类。水东断面、汶潭断面(分别位于水东坝上、汶潭村渡口,县控断面):监测项目均为23项,经监测各项监测值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断面水质为Ⅲ类。
2.2小结
尤溪县本季度河流水监测4个断面,监测值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断面水质为Ⅲ类;文江溪断面、水东断面、汶潭断面监测值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断面水质为Ⅲ类。
3.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3.1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
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实行每二个月监测一次,11月份监测项目均为31项(粪大肠菌群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饮用水源地水质各项监测值均符合GB3838-2002Ⅱ类标准。
第三节噪声
1.区域噪声
区域噪声网格化测点106个,平均等效声级56.0dB,达到城市噪声2类标准。
2. 交通噪声
交通噪声13个测点,平均车流量522辆/小时,平均声级69.9dB,达到城市噪声4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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