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环境质量监测报告2013年第二期

日期:2013-08-19 09:5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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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0一三

内容:第二季度环境质量报告

时间:2013712

尤溪县环境监测站编

第一节 环境空气质量

1 监测概况

按照《福建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定》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文件站综字[2000]006号文要求,尤溪县环境监测站对城区SO2NO2PM10、降尘以及降水进行了监测,二季度共获得77个有效数据,监测统计结果见表2—3

2 执行标准

执行国家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及其它规定,具体见表1

1 尤溪县环境空气质量执行标准

项目

标准

执行标准

SO2

日标准:0.15mg/m3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PM10

日标准:0.15mg/m3

NO2

日标准:0.08mg/m3

降尘

8/(平方公里.月)

省标

降水

pH<5.60为酸雨

国家环保局(91

环监字第089

3 监测结果分析

3.1 SO2NO2PM10

由表2可见:

1)城区SO2季日均值0.021mg/m3,各测点日均浓度值范围0.016-0.026mg/m3,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2)城区NO2季日均值0.008mg/m3,各测点日均浓度值范围0.006-0.010 mg/m3,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3PM10季日均值0.046mg/m3,各测点日均浓度值范围0.037-0.054mg/m3,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3.2 降尘

由表3可见:

1)城区第二季度降尘量范围4.42-5.69/(平方公里.月),季平均降尘量为5.05/(平方公里.月)。

2)从时间分布分析5月份降尘量最大,其次为6月份。

3.3 降水

第二季度共采集降水样品23个,累计降水量为469.2mm

3.3.1 pH

城区第二季度降水pH范围为5.837.04PH均值6.13,本季度酸雨率为0%

3.3.2电导率

城区第二季度降水电导率测值范围8.625.8mS/m,平均16.8mS/m

2 第二季度SO2NO2PM10监测结果 ( 单位:mg/m3

监测点位

项目

样品数

浓度范围

季均值

超标率(%

水东村部

SO2

5

0.016-0.019

0.017

/

NO2

5

0.008-0.010

0.009

/

PM10

5

0.050-0.054

0.052

/

中心片区

七五路11号楼

SO2

5

0.023-0.026

0.024

/

NO2

5

0.006-0.007

0.007

/

PM10

5

0.037-0.043

0.040

/

均值

SO2

10

0.016-0.026

0.021

/

NO2

10

0.006-0.010

0.008

/

PM10

10

0.037-0.054

0.046

/

光林部队

对照点

SO2

5

0.010-0.013

0.011

/

NO2

5

0.002-0.003

0.002

/

PM10

5

0.020-0.025

0.022

/

备注

光林部队对照点不参加城区均值统计

3 第二季度降尘监测结果单位:吨/(平方公里.月)

监测点位

浓度范围

季均值

超标率

%

最大超标倍数

(倍)

水东村部

5.465.69

5.56

/

/

中心片区

4.424.68

4.53

/

/

城区均值

4.425.69

5.05

/

/

光林部队

对照点

2.983.29

3.15

/

/

备注

光林部队对照点不参加城区统计

第二节 水环境质量

1.监测概况

2013年第二季度尤溪县水环境监测内容主要有:河流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时间为59日,共获得有效监测数据124个。

2.河流水环境质量现状

21河流水质现状(按GB3838-2002进行评价)

地表水实行每两个月监测一次,尤2断面(拥口大桥下,省控断面):监测项目24项(粪大肠菌群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经监测各项监测值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断面水质为Ⅲ类。文江溪断面(高士村大桥下,市控断面):监测项目23项,经监测各项监测值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断面水质为Ⅲ类。水东断面、汶潭断面(分别位于水东坝上、汶潭村渡口,县控断面):监测项目均为23项,经监测各项监测值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断面水质为Ⅲ类。

2.2小结

尤溪县本季度河流水监测4个断面,尤2断面除5月份粪大肠菌群监测值除外,其他监测值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断面水质为Ⅲ类;文江溪断面、水东断面、汶潭断面监测值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断面水质为Ⅲ类。

3.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3.1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

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实行每二个月监测一次,5月份监测项目均为31项(粪大肠菌群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饮用水源地水质各项监测值均符合GB3838-2002Ⅱ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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