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6年县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专职驾驶员的通告
根据《中共尤溪县委办公室 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尤溪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方案》(尤委办发明电〔2025〕11号)精神,现将2026年县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专职驾驶员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岗位名称
编外专职驾驶员。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1名。
(三)岗位职责
1.负责医院公务用车驾驶工作,包括行政人员公务出行、医疗专家接送、会议保障等任务;
2.承担医疗物资、药品、样本等运输工作,确保运输过程安全、及时、规范;
3.负责车辆日常检查、保养、清洁,定期进行车辆维修维护,及时发现并上报车辆故障;
4.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规范停放车辆,保管车辆证件及相关物品;
5.配合完成下乡、应急救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紧急任务的车辆保障工作;
6.服从医院统一调度安排,保持良好服务态度,维护医院形象;
7.记录车辆行驶里程、油耗、维修等相关信息,按时提交统计报表。
二、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设笔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选拔政治合格、驾驶技术娴熟、服务意识强的专职驾驶员,保障医院公务出行、医疗物资运输及应急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三、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6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无妨碍驾驶工作的疾病(如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退伍军人优先;
3.持有C1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驾龄5年以上,能熟练驾驶手动挡、自动挡车辆;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需在报名前取得;
5.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记录,无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经公安交警部门查证驾驶记录良好;
6.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工作勤奋,事业心强,服从工作安排,能适应加班、应急值守等工作要求;
7.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家族精神病史。
(二)不得报考和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3.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4.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人员;
5.近5年内在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有吸毒史、赌博等不良嗜好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尤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健康尤溪、尤溪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7日至4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尤溪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尤溪县城关镇滨河大道5号)。联系电话:0598—6323473。
3.报名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1)《尤溪县妇幼保健院编外专职驾驶员招聘报名表》(可在公告附件下载,如实填写并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照);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证书及学历验证报告;
(4)机动车驾驶证及近3年无重大交通事故、无严重违章记录证明;
(5)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6)其他可证明个人驾驶技能、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
报名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技能测试
测试方式采取实地操作考核,对应聘人员进行上路或指定场地驾驶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技能测试前3名进入面试(如未达3名,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面试)。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沟通表达能力、服务意识、应急处置能力、对妇幼保健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的认知度等,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每位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由考官进行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最后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同时结合驾驶岗位特点增加听力、视力、肢体协调性等专项检查。
3.体检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4.递补规则: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不得报考情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尤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健康尤溪、尤溪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妇幼保健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个工作日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4.递补:自公示之日起6个月内,若拟聘用人员出现取消资格、放弃聘用或试用期内离职等情况,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仅限1次。
五、薪酬待遇
薪酬标准:按劳务派遣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县卫健局机关纪委及社会各界监督。
(二)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考试考核相关信息。
(三)本次招聘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需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相关通知、成绩公示等信息均通过指定平台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应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需自行解除劳动关系,凭《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
(三)本通告由尤溪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尤溪县妇幼保健院编外专职驾驶员招聘报名表》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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