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梓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理顺我县小区物业管理机制的议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伴随着全县房地产事业的发展,我县物业管理工作对改善居住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提高城市品位的功能作用,也日益彰显其重要地位。特别随着广大居民生活品位的提高、民主意识的增强和法规政策的普及以及部分物业公司相对较低的服务品质,致使物业管理问题越来越成为居民关注、投诉的热点。您议案里提到的问题正是我县近几年一直致力解决的,您提的建议对于理顺我县物业管理机制有很大的帮助。
近年来,我县已将各物业服务企业纳入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管理平台,初步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将考核成绩和信用档案与实际工作紧密挂钩,对管理不到位、信誉不好、服务收费不规范的企业及时通报批评,整改不到位的,记录企业不良信用记录,扣除相应分值。今后,我们将把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将作为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评奖评优、日常监管、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等物业管理活动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物业服务企业不同信用等级,实行差异化分类管理,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下一步,我县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机制:
一、加强舆论宣传。充分运用互联网、电视台、报纸、宣传栏等传播媒介,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相关法规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委员会的职责等内容进行广泛的宣传,积极引导广大居民和社会各界逐步树立物业管理和有偿消费意识,激发业主参与物业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逐步树立自治管理的意识,营造全体业主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小区物业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沟通协调。一是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相关部门、社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代表组建,共同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遇到的问题。二是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建立以街道办事处、社区为主的网络化物业服务纠纷快速处理机制,为物业公司和业主搭建交流平台,及时协调,消除双方之间的隔阂。三是积极督促业主委员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业主履行管理规约,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专项维修资金和水电公摊等费用,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指正。
三、加强服务保障。积极指导业主委员会充分利用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维修、更新和改造保修期满后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尤溪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批流程,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使用环节手续,缩短审批流程,确保资金的快捷高效使用。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欢迎您一如既往关心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领导署名:
承 办 人:张世铨 联系电话:0598-6331052
梁永明 联系电话:0598-6330788
落实情况:基本落实
尤溪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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