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建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班车营运管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私人轿车增多、扶贫异地搬迁等原因,村里常住居民骤减,造成农村客运客流量急剧减少,经营者逐年亏损,尤溪至彩城客运班线时走时停。2019年1月西滨车队与彩城村村书记、村主任、村委会经协商一致同意,每月逢3、6、9开通尤溪至彩城班车。但是运行至今,客流量仍严重不足,企业持续亏损。经我局与西滨车队沟通,西滨车队同意以预约班车的形式开通西滨至厚丰的短线班次,这样既不造成运输资源浪费,也能满足群众出行需要。
关于农村客运纳入国有客运企业线路管理的建议,根据《尤溪县农村客运发展规划暨线路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尤政文[2009]215号),三明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尤溪分公司中标取得西滨区域的经营权,目前经营期限尚未到期。但是无论农村客运是否纳入国有企业管理,经营者均须自负盈亏。
2.关于“针对农村班车服务对象的特点,应设置托运农副产品的货物箱”的建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客运车辆不得违反规定载货”。且客运车辆本身车内设有行李架和后备箱,所以无法增设托运农副产品的货物箱。
3.目前我县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及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免费乘坐公交车的优惠政策。城市公交运营亏损部分及承担社会公益服务产生的费用由县财政负担。但农村客运班线与城市公交不同,农村客运班线不承担社会公益性质服务,没有相关规定要求农村客运班线经营者给予老人优惠乘车政策。
感谢您对农村客运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继续得到您的理解与支持。 。
领导署名:
承 办 人:陈锡贵,联系电话:6338109
尤溪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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